【大紀元記者王量綜合報道】7月10日,艾未未與夫人路青分別向北京朝陽法院寄交了一份《說明》,表示在6月20日審理的發課稅案中,法院出示的一份《涉稅事實認定意見書》證據是在警方的脅迫下作出,其真實性和合法性均不存在,該證據無效。

艾未未表示,發課稅案是中國當局以經濟犯罪為由,打壓持不同政見人士、清肅言論自由而製造的冤假案件。

艾未未曾於2011年4月在北京失蹤,被警方秘密關押81天。同年11月,他的發課公司接到北京地稅局第二稽查局的處罰決定,總金額為1,522萬。艾未未在提出行政覆審無果後,於今年4月,上訴至北京朝陽法院。6月20日,該案開庭,艾未未卻被警方控制不得出庭。

據德國之聲報道,2011年6月22日,艾未未被釋放之前的幾個小時,在其被秘密羈押期間的警察帶著兩名便衣男子,脅迫艾未未在一份文件的「納稅人」一欄簽名。

艾未未被脅迫簽名之後,警方打通了一位已經身在艾未未家中的國保警察的電話,逼迫艾未未說服其夫人路青按照警方要求寫下「公司的主要活動是由艾未未先生和劉正剛先生來負責」的書面聲明。

艾未未表示,該證據是在警方嚴重侵害當事人的生命安全和行為自由的情形之下產生,不應具有法律效力,發課稅案是構陷的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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