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楚天

石家紹(1791~1839)字衣言,號瑤辰,嘉慶己卯科舉人,壬午科進士。今唐興鎮封壁村人。

石家紹自幼家庭貧寒,沒錢讀書,堂兄石家棋幫他上了學。他聰慧敏達,十分好學,博覽群書,很有學問。嘉慶十八年(1813)中舉,道光二年(1822)中進士,歷任江西省龍南、興安、上繞、南昌、大庾等縣知縣。道光十三年(1833),提昇瑞州府銅鼓營同知,十七年(1837)任繞州府知府,十八年(1838)任贛州(今贛州市)府知府。

石家紹一生好學不輟,即使官至知府,仍然手不釋卷,秉燭夜讀,常常通宵達旦,即便外出,也不更易。他購書十餘萬卷,無不通閱,當時全國共設28省,每省都有《通志》,而他竟熟讀了17個省的《通志》。

◎居官清慎敏惠 賑災救民

  石家紹居官清慎敏惠,到南昌的蒞任之日,就出告示曉民:縣衙內所用物資與民同價。當時地方上有人給縣衙送去菜蔬,石家紹婉言謝辭,並杜絕署內胥吏侵漁之弊。他常騎著一匹瘦馬,巡迴鄉間,教民稼穡。遇到告狀打官司的,辯明曲直,立為判斷。有兄弟二人分家,為一佳桌而爭執不讓,石家紹便讓工匠照原樣做了一個,讓他們各取其一,但兄弟二人深有感悟,不取而去。

石家紹生性好施,「昏施燭,暑施笠,水施船,荒施穀」,遇到窮困之人,常常慷慨相助。

  石家紹任南昌知縣時,恰值水災,許多百姓沒有糧食吃,他便立即向皇上進呈了奏疏《賑饑條議》,提出了不少賑災救民的好辦法,尤其是提出了「以官養民則不足,以民自養則有餘」的長遠之計。

  當時到巡撫衙門求賑的每天有一萬餘人,面對著浩大的求賑群眾,衙門計劃以兵戎相脅。石家紹說:「用武力對待百姓,這是激化矛盾,必然要引起事變。既然決定了賑災,我願意出去處理。」於是單人獨騎,向民眾宣佈放賑日期,曉諭賑濟辦法。民眾尊重石家紹,聞諭遂歡然離去。

  賑濟中,他根據歷代荒年救民辦法,採取平粟、散財、發粟、煮粥、興工等5條措施,使賑濟工作井然有序。他親自監督執行,堵塞貪官舞弊之隙。除公費之外,他還將自己的三年養廉盡行捐賑。

◎吏而良 民父母也

  在興安任知縣時,石家紹賑饑救災、審理冤獄、興修水利,引水溉田萬餘畝,竭盡全力為民辦事,民眾十分歎服,所任之境,皆呼之為「石青天」。後來,石家紹任郡丞時,適逢撫院過境,其隨從不遵約束,石家紹不畏權貴,施以杖刑。當時同僚驚恐,勸他到省署謝罪,石家紹不從。撫憲素聞石家紹清正,並且杖之有理,對他的正直無私極為讚賞,於是保舉他昇為代理知府,時人稱譽他有「段司農遺風」。

  史稱石家紹「口吶吶若不得辭」,是個語言遲鈍,拙於表達,極其不會說話的人。但是,石家紹自述的做官心得卻精彩獨到,擲地有聲,他說:「吏而良,民父母也;不良,則民賊也。父母,吾不能;民賊也,則吾不敢;吾其為民傭乎!」

  石家紹在任告假居籍期間,盡擯侍從,只留有一老僕。凡鄉民婚喪嫁娶,他都早早到場,代主款客,儼然一鄉下老農,絲毫沒有官宦介貴之氣。

  道光十九年(1839),石家紹因理冤獄一案過於勞累而卒,終年48歲。當地民眾聞訊無不為之泣下,所任各縣紳民爭相請求將他入當地名宦祠,南昌紳民則捐款在百花洲為他建立專祠,長年祭祀不絕,其愛民如子的精神和敢於懲惡的浩然正氣被廣為傳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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