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記者孫青天綜合報道】香港政府擬對口服保健產品的廣告加強規管,有關廣告不得聲稱可以治療血壓、血脂和糖尿等疾病。另外,政府又建議提高不良醫藥廣告的罰則,令初犯者也有可能被判監。
政府在立法會衛生事務委員會上討論《不良醫藥廣告(修訂)條例》,建議加強規管口服保健產品的廣告,禁止相關廣告聲稱可以預防、治療或調節6種疾病,包括降血壓、降膽固醇、調節內分泌、預防乳房腫塊及調節生殖泌尿系統機能。但如果廣告只標明「適合關注血糖人士服用」等字眼便沒有問題,但也要聲明相關產品並未根據中醫藥條例向藥劑及毒藥條例註冊。有關建議將於6月1日生效,衛生署會派專員負責審查廣告,並就市民的投訴作出調查。初犯者將被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
食物及衛生局副秘書長謝小華指出,部份病人認為服用保健產品可以代替藥物,以致延誤治療,影響病情。因此政府要求在口服保健產品的廣告及標籤上,作出指定形式的聲稱,方便市民了解產品並非註冊藥物,有關聲稱亦不可誇大失實。
民主黨的李華明對政府加強監管表示歡迎,認為目前市民購買保健產品欠缺保障。但他對新條例不包括減肥藥,表示不滿。政府回應指,聲稱減肥、消脂或排毒的產品較少令患病市民延誤醫治,所以沒有計劃加強規管。◇
-------------------
局勢持續演變
與您見證世界格局重塑
-------------------
🔔下載大紀元App 接收即時新聞通知:
🍎iOS:https://bit.ly/epochhkios
🤖Android:https://bit.ly/epochhkand
📰周末版實體報銷售點👇🏻
http://epochtimeshk.org/stor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