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記者鍾元台北報道】面對2012年台灣總統大選,民間團體昨日指出,台灣不能讓沒有政治理想、不關心社會正義的財團、金權政治所壟斷,應落實平等參政機會,讓年輕人、弱勢者有參政機會;另外,人民對法官辦案不信任,台灣總統參選人應建立制度淘汰收紅包、接受關說(靠關係說情)的法官。
「我要好總統公民連線」昨日於台灣立法院舉行「淘汰爛法官與還青年參政權,考驗下任總統
!」記者會,前立委、反貧困聯盟召集人簡錫堦表示,自從實施單一選區兩票制之後,台灣多元社會被兩大政黨所壟斷,年輕人及小黨參政權形同被剝奪。他呼籲不管從修憲或立法,台灣總統候選人都應該具體回應。
台灣人權促進會政策部主任施逸翔指出,單一選區兩票制的選制不公,財團很容易透過政治獻金影響政黨,而高額保證金制度也讓經濟困難的青年與弱勢者幾乎失去參政權利。他呼籲,為了落實平等參政機會,台灣總統參選人應落實兩公約精神,不管參選或行使投票,讓年輕人、弱勢者都享有基本權利及機會。
公民連線主張唯有將選舉制度改為公費選舉,廢除「依個人得票數補貼制度」,將經費移作補充「公費選舉」支用,以低標「連署」方式代替「參選保證金」規定,才能防止財團壟斷選舉及防堵金權政治。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副秘書長楊宗澧表示,回顧士兵江國慶冤死案,中華民國總統馬英九代表政府向家屬道歉,宣示司法品質造成生命損失,但其它個案也有公平審判問題。他指出,民調顯示有七至八成民眾不信任司法,法官裁判品質牽涉國際上公平審判標準與原則問題,而是否能從這些個案去發現制度上問題,有賴政府如何承諾淘汰不好的檢察官。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林峰正表示,台灣總統候選人必須面對如何淘汰收紅包、接受關說的法官問題,是否能訂定每年度適度淘汰比率,好好篩選、淘汰不適任法官。
【新聞辭典】:兩公約
「兩公約」或「兩人權公約」,指的是由聯合國大會於1966年所通過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與《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兩公約施行法」指的是台灣立法院於2009年3月31日審議通過,中華民國總統於同年4月22日公佈,台灣行政院訂於同年12月10日施行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前者是國際人權條約,後者是台灣立法院為落實執行前者所通過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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