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記者黃靜榮綜合報道】目前不少「無限上網」的計劃名不副實,有電訊商會減慢高用量用戶的數據速度,甚至中斷服務。電訊管理局發出強制性指引,要求電訊商不可以為無限上網計劃設任何限制。若果網絡供應商要訂出規定,必須事先通知用戶,並容許用戶提前解約;如果違規,嚴重可以停牌。有電訊商指,暫時未有計劃取消無限上網計劃。
目前電訊公司紛紛推出無限上網計劃,很多都並非真正無限上網,當客戶用量超出指定上限時,供應商會減慢數據傳送速度。電訊局去年一共接獲160宗有關投訴,今年首10個月亦已有74宗。當局會在明年2月中開始,強制服務供應商如有任何條款限制,在宣傳資料上一定要在「無限」這個字旁邊,用同樣字體大小的字去解釋。而將來簽署所有合約前,亦要給客戶知道手機或電腦上網計劃是否受「公平使用政策」約束。如果上網計劃有「公平使用政策」,服務供應商一旦限制流量,不可以低於每秒128KB。
電訊管理局強調,服務供應商是否推出「無限上網」服務,由他們自己決定。而針對現有客戶,如果服務供應商要更改合約條款,需要不少於30日前通知客戶。如服務供應商不遵守新指引,可能被罰款20至100萬,最嚴重會被停牌。新指引在明年2月13日生效,所有其後簽訂的電訊合約均需遵從指引規定。
電訊商CSL回應媒體查詢時指,會詳細研究指引,上網計劃暫時不會有任何改變。但有電訊分析員預計,取消無限上網計劃是大勢所趨。他表示,電訊商取消無限上網計劃後,新計劃會酌量減價,但相信減幅不會大。
消委會憂無限字眼混淆
消委會歡迎電訊管理局就寬頻服務發出新指引,但對於指引提到供應商在推廣時使用「無限」一詞,要以同樣字型字體展示附帶規條,總幹事劉燕卿有保留,認為只要有任何附帶規條,計劃便不應稱為「無限」,擔心會令消費者混淆。
劉燕卿指不擔心無限服務計劃會在市場消失。她相信,只要市場有足夠自由競爭,就會有供應商希望突圍而出。她又表示,如果幾個供應商協議,共同不推出無限服務計劃,有關當局應跟進有否反競爭行為。
香港互聯網協會創會主席莫乃光說,電訊商當初低估市民利用無限數據收費計劃的途徑,當市民既以智能手機上網、亦接駁至平板電腦、家居電腦,甚至與他人共用上網數據時,增加了電訊商負荷,亦對其它一般用戶不公平,唯有減慢高用量用戶的數據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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