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記者關式明香港報道】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昨日討論施政報告的房屋政策。多名議員均質疑新居屋能否真正解決基層市民住屋的問題,又擔心補地價安排會造成社會分化。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回應指,需顧及對現有居屋業主是否公平,以及社會的接受能力。
現時30萬居屋單位中,只有6萬戶的業主已補地價。公民黨黨魁梁家傑質疑新居屋補地價的安排,當新單位與其餘舊單位一併放出時會造成抵觸。而現時有7萬多人正輪候公屋,但每年房署只提供約2千個單位,街工梁耀忠質疑當局提供上樓數字的準確性,又批評復建居屋未能解決基層市民真正的住屋問題。
公民黨議員余若薇批評新居屋計劃是太少、太遲,「4年約有1萬7千個單位,停建居屋已有很長時間,所提供居屋數目不足,像抽六合彩。補地價的方式會造成社會分化。」她又質疑計劃的可行性,並建議增建居屋的數目。
批補地價方式過份補貼
職工盟李卓人批評當局不理民間疾苦。他指出,現時大批未能上樓的市民被迫住劏房,年青人需輪候7至8年才能上樓,家庭也要等4至5年,「報告所提的平均的2.2指數的空談。增建公屋可令年青人早些上樓,消除現時對年青人的計分制的歧視。」他又指出,新居屋提出新的補地價制度,令居屋變成「居者有其炒」,是過份補貼,對舊居屋業主不公平。
鄭汝樺回應指,補地價安排由房委會決定,需顧及對現有居屋業主是否公平,及社會的接受程度,細節需作進一步磋商。「現時是有樓契及法律去規管補地價,建屋量亦需配合現時需輪候3年時間的政策,其定價會定在可負擔的幅度。」她指出,新居屋與傳統居屋的最大分別,是新居屋較傳統居屋更貼合目標申請人的負擔能力,因為新計劃的定價會與目標家庭的供樓能力掛鉤。
鄭汝樺又指當局會積極探討增建公屋,以及檢討那些仍未盡用地積比率的現有舊公屋的重建潛力,例如原本20層的樓宇放寬至37層,為無法負擔租住私人單位的低收入家庭及人士提供公屋。
另外,當局下月會就立法規管一手樓銷售,以白紙草案諮詢公眾2個月,有信心明年立法會會期結束前完成立法。條例獲通過後,會在一年內成立執法機構執行新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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