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記者孫青天綜合報道】死因庭昨日繼續審訊去年3月長沙灣麗昌工廠大廈四級火,導致消防隊目楊俊傑殉職一案。
與殉職隊目一同進入火場的消防員吳偉林出庭作供,他指當日早上約9時接到火警通報,與其他4名消防員出動,包括殉職隊目楊俊傑。他表示,由於要送數名助理消防區長到現場,因此沒有時間檢查車上裝備就趕往現場。他表示當時車上共有5人,卻只有4套煙帽裝備。一名高級消防隊長取了他的裝備進入火場,而自己則取用現場另一輛消防車上的後備煙帽裝備。由於不是慣用裝備,所以忘記交出煙帽裝備上用來啟動報警器的鑰匙。他指報警器會於消防員超過21秒不動時發出鳴響。
吳偉林又稱未留意楊俊傑是否有使用報警器,但指報警器靈敏度不高,經常誤鳴,令人產生「狼來了」的感覺,影響同事危機感。他指出事時,感覺到楊俊傑靠在自己的氧氣樽上,而自己氧氣樽內的氧氣亦已近乎用盡,只記得最後打了一個前空翻,跨過一塊木板,躺在地下就失去知覺。
而當時出任九龍區消防總長的李洪森作供稱,當日早上11時許帶領一隊煙帽隊進入火場搜索,在5樓發現躺在地上的楊俊傑。當時他的面罩已經除下,並且沒有呼吸及反應。李洪森指嘗試將楊俊傑搬離現場,但不成功,由於對方被物件壓著,而自己氣樽亦無氧氣,於是撤離。楊俊傑最後由另一隊人,在中午12時55分救出,證實已經死亡。
死因裁判官陳碧橋則質疑為何消防車上的裝備,只有4套,不足夠5人使用,斥責在場消防員嚴重不按程序辦事。◇
-------------------
局勢持續演變
與您見證世界格局重塑
-------------------
🔔下載大紀元App 接收即時新聞通知:
🍎iOS:https://bit.ly/epochhkios
🤖Android:https://bit.ly/epochhkand
📰周末版實體報銷售點👇🏻
http://epochtimeshk.org/stor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