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記者黃靜榮綜合報道】政府就港珠澳大橋環評報告司法覆核提出上訴 ,
昨日進行第二日聆訊。雙方的資深大律師,對如何理解《環境影響評估條例》及工程指引,各執一詞。
代表東涌居民的資深大律師戴啟昨日指出,《環境影響評估條例》的精神,是要求將所有工程對環境影響減至最低,相關的指引亦表明,環評報告僅交代項目建成後空氣質素沒有超標,而沒有交代實質對環境的影響,並不足夠,令環保署署長無法衡量對環境的影響是否能接受,及決定所需要的緩減措施。
代表政府大律師余若海則陳詞指,環評報告證明工程不會令空氣污染超標,已經滿足法定要求,不認同原訟庭的裁決指環保署署長錯誤批出環境許可證。他又指備忘錄和研究概要中,沒有列明需要進行獨立基線評估。
但戴啟思反駁說,法例的精神,要求將工程的環境影響減至最低,所以必須獨立評估工程對環境的影響有多大,由環保署署長衡量是否可以接受,及決定所需的緩減措施。
他說,備忘錄和研究概要的核心重點,是要知道項目本身對環境的實際影響,但現時的評估方式並不能夠做到這一點,認為必須進行獨立評估,才可以得出準確的資料,否則當局的決定,就有破壞環境的風險。
法官夏正民表示,進行獨立評估是好和正確的做法,但質疑法例是否要求每項工程都要做獨立評估。
案件入稟人是66歲東涌居民朱綺華,患有糖尿病及心臟病,擔心興建大橋會影響她的健康,原訟庭在今年4月判她勝訴,裁定大橋環評報告無效。上訴庭今日將繼續審理港珠澳大橋環評的司法覆核案。◇
-------------------
局勢持續演變
與您見證世界格局重塑
-------------------
🔔下載大紀元App 接收即時新聞通知:
🍎iOS:https://bit.ly/epochhkios
🤖Android:https://bit.ly/epochhkand
📰周末版實體報銷售點👇🏻
http://epochtimeshk.org/stor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