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法律學院院長陳文敏表示,警方在事發當天的行徑,在表證上已經構成非法禁錮。(攝影:潘在殊/大紀元)
【大紀元記者林怡、梁路思香港報道】警方在中共副總理李克強訪問香港大學期間打壓示威學生的事件,連日來遭到各界強烈批評,譴責聲浪不斷升級。在昨日港大開學禮上,由校長、教職員乃至學生,校園上下的意向趨於一致:必須維護校園內外的自由,追究警方施暴校園的責任。
繼1,500多名港大校友和市民星期二在報紙刊登聯署聲明,要求港大公開道歉及警務處長曾偉雄下台之後,港大校長徐立之昨日的措辭變得更加鮮明,矢言港大必須保持警惕、維護自由。而上周四遭到警方施暴的港大學生李成康則強調會追究到底,正在研究通過法律途徑提出訴訟。港大法律學院院長陳文敏也挺身而出,指證警方上周強推手無寸鐵學生入後樓梯,並不准他們離開,從表面證據來看已構成非法禁錮。
陳文敏:非法禁錮表證成立
陳文敏在開學禮後向傳媒表示,即使學生進入保安區,警方都無權扣押學生。他直指警方的行徑可以構成非法禁錮:「表證上面起碼警方有責任去解釋,因為從表證上面我們看到當時學生是手無寸鐵,你是否需要推他去後樓梯呢?把他擺在後樓梯裏面,一段時間不讓他離開。基本法有提供我們有人身自由,沒有一個合理的理由不讓人離開,(令他們)感覺到驚嚇而不能離開,其實已經足夠構成非法禁錮。從表證上看,已經有表面證據。」
警方至今一直未有回應是否非法拘留學生,只是宣稱將學生推入後樓梯後便移交給大學保安。陳文敏認為,這並不是合理的解釋,因為中間涉及的時間長度足以構成非法禁錮。
對於警方聲稱當日行動是因為學生闖入核心保安區,陳文敏表示,警察應該叫他們走,而不是禁錮。
他又批評警方在李克強訪港期間前所未有地將保安區擴大,是矯枉過正。「不少的傳媒都說距離保安區很遠很遠,是超越過去外國領導人來香港的情況,警方是需要交代的。」
陳文敏指出,港大已經明確表示警方的行為不可以接受,會繼續跟進事件。他建議李成康以個人名義從民事訴訟向警方追究,法律學院會提供意見,包括協助學生申請法律援助。
索賠事小 維權事大
但他補充說,打官司索償事小,而法庭的裁決可能具有重大影響。「保護政要、保護國家領導人,不等於港大同意警方在港大的校園裏面可以採取任何的權力,包括超越了警方或者法律賦予的權力,這是兩件事來的。」
被警方推到後樓梯並禁錮一個多小時的大學二年級學生李成康表示,當日警方採取行動時沒有說過一句話,即使他們問警方為何要剝奪自由,警方全部都未回答。他說,現正和另外兩個大學生聽取法律界人士意見,了解可以從甚麼途徑提出訴訟。
香港大學昨日在中共副總理李克強到過的陸佑堂舉行開學禮,一批學生在場外派發黑絲帶。部份新生在手腕上戴上黑絲帶,抗議警方在李克強到訪期間打壓到場示威的學生,以及校方未能保障學生的言論自由。
徐立之:珍惜港人核心價值
港大校長徐立之在發言中表示,為當日抗議的學生感到自豪。他重申港大的核心價值:「香港大學體驗到香港人珍惜的(核心)價值:自由、開放、多元,我們必須繼續為香港福祉作出貢獻,我們必須保持警惕,維護大學的自主和校園內外自由表達意見的權利,這個是我們的傳統。」他呼籲港大師生無畏無懼地勇往直前。
開學禮後,徐立之主動慰問遭到警方施暴的李成康,又接受學生遞交的聲明書。代表即場宣讀聲明書,要求校長追究警方侵入校園,剝奪學生、校友、教職員人權自由的責任,讓大學師生了解事件始末。同時要求校方清楚交代港大百周年慶典當日讓李克強坐在校監一席,是否有違傳統;凡是破壞大學傳統、侵害大學自主的都必須追究。
大批警員進校 校長要求解釋
之前已四次發表聲明向學生道歉的徐立之表示,對於李克強到訪時有大批警員在校內感到詫異,已去信保安局局長李少光,並且與警方聯絡,要求對事件作出解釋。不過,他未有明確表示是否會向警方追究責任。
李成康表示,接受校長的道歉,但仍有很多疑點要澄清。他說:「不單單只是一封校長的道歉聲明,或者是一個承諾,就可以解答得了。譬如他將來如何實踐和保證學校的自由,另外當日校方有沒有給警方權力去執行這些行動,這些疑問校方需要交代。」
港大校方表示,已經批准學生明天(星期五)在校園內舉行抗議集會,校長徐立之屆時也會出席。◇(相關報道見A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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