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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記者宋碧龍台北報道】電子3C產業市場,台灣和南韓一向競爭激烈,民進黨籍立委潘孟安昨天表示,台灣工研院把上百項專利,用簽訂密約的方式低價授權給南韓三星公司。台灣工研院則澄清,只有和解,沒有授權。

2009年台灣經濟部捐助成立的工研院在美國告三星公司,侵犯了在消費性電子、顯示器、通訊、半導體這4大領域共上百項的專利權,獲得勝訴後以新台幣10幾億元和解,但是有媒體報道雙方後來卻簽訂2大斷送專利權的秘密協定。

潘孟安聽聞此事砲轟簡直喪權辱國,他指出,第一專利訴訟的「立約免訴」(covenant not to sue)條款,即是消費性電子、顯示器、通訊、半導體4大領域,台灣工研院已擁有、申請中、未來6年內得到的專利,同意不拿來控訴三星公司。

潘孟安批評,這項「保證不告」的內容,佔了台灣工研院1萬4千多項專利的三分二,換算新台幣價值上百億元;若未來6年也算進去的話,以專利保護期間20年的規定,等於未來26年內,台灣電子業優勢都拱手讓人,讓三星公司予取予求,如何在國際間競爭?

潘孟安質疑,「保證不告」的4大領域,已是台灣電子業者和三星公司競爭的主戰場,若加上「牽制後手」條款,等於連買到專利的台灣業者也不可以告,南韓三星公司形同得到了免死金牌,可以盡情使用台灣工研院辛苦研發的專利。

對岸挖角人才 反跟台競爭

潘孟安表示,台灣工研院一向是政府輔導民間企業的龍頭,但近來不但惹出授課教僱主規避勞基法的爭議,科技人才還不斷被中國大陸挖角,複製出一個又一個的工研院,來跟台灣競爭,如今又簽訂密約,幫南韓三星公司打台灣廠商,政府的經濟政策在哪?主管的台灣經濟部如何能卸責?

潘孟安質疑,兩項秘密協定背後是否涉及人謀不臧?將提案要求台灣經濟部及工研院專案報告,把密約內容送到台灣立法院接受監督,並制止一切葬送專利權益的行徑。

台灣工研院長徐爵民昨天出面說明表示,台灣工研院絕無幫三星打台灣廠商,台灣工研院雖與三星達成和解,但並未將相關專利出售給三星,或達成交互授權協議,但是對於合約當中的免訴條款,還是以保密義務為由三緘其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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