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記者於倩綜合報道】近來多起幼童遭性侵、被告卻獲有利判決的案件,引起輿論撻伐。台灣最高法院昨日決議,未來只要是性侵7歲以下幼童,不論有無違反幼童意願,均應依加重強制性交的重罪判刑。
台灣最高法院刑庭會議結論出爐後,立即生效,不但可拘束最高法院全體刑庭法官,對下級的一、二審法院也有拘束力,等同判例。
另外,民進黨籍立委黃偉哲昨日上午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說,為嚴懲這些性侵孩童的人,黨團將提案修正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並列為黨團本會期最優先法案。
黃偉哲指出,修法將採重罰,只要性侵14歲以下孩童者,將被處20年以上重刑,且過程不得交保,服刑須服滿刑期、不得假釋;一旦服刑期滿,還須接受強制終身醫療及監控。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召委、國民黨立委謝國樑說,現在民眾不滿情緒強烈,但是刑度衡量還是必須仔細考慮。他說,殺人的刑度是從10年有期徒刑開始起跳,所以訂20年以上重刑是比殺人還要重。
不過謝國樑也表示,他贊成民進黨的意見,應該將相關配套修法列為優先法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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