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洛克(Baroque)一詞來源於葡萄牙語「Barocco」,意指「不規則的珍珠」,「怪異的」,「格調變壞了的」,「加了太多的渦形裝飾的」等等。在美術上,藝術家使用鮮明大膽的色彩以及誇張的裝飾來強化他們的作品。巴洛克風格的特徵是精緻細膩的裝飾以及華麗的風格,富麗堂皇的宮廷及奢華的排場正是藝術的發展中心,而這個大環境的改變也直接影響到音樂的風格。
巴洛克的音樂是複音音樂,旋律並不突出,樂曲多由小動機出發,在不同聲部上不斷延申發展,因此這時的音樂連綿不絕,音響較緊密紮實。和聲變化快速,音樂中用不和諧音、半音階和聲,使作品氣勢宏大。節奏上,作品多以單一的節奏持續發展,且巴洛克音樂的對比性主要在樂章之間。用數字低音、對位模仿及賦格等手法,並常用即興演奏,演奏者自行加入裝飾音、華彩樂段來美化音樂。此時的音樂較莊重嚴謹,有專一一致的特質。
重要的作曲家有巴赫(Johann Sebastian Bach, 1685-1750)、韓德爾(George Frideric Handel, 1685-1759)、泰勒曼(Georg Philipp Telemann, 1681-1767)、韋瓦第(Antonio Vivaldi, 1678-1741)。
當時富有的貴族大多擁有專屬的樂團,以便在宮廷中娛樂賓客,而變化多樣器樂曲就廣受青睞。音樂家開始發展出不同的樂曲類型,包括奏鳴曲、組曲、協奏曲、賦格曲。在巴洛克時期,尤其是德國,最重要的曲式為「主題與變奏」(Theme and Variations)和「組曲」(Suite)。
主題與變奏指把一個音樂主題加以變奏,是這時期最常用的技巧之一。1650年後,許多作曲家喜歡用自己創作的歌曲作主題(往往稱為aria),而不喜歡借用一個熟悉的曲調。
晚期巴洛克的鍵盤音樂有很大一部份是採用組曲型式。在德國有四種舞曲組曲的固定型式:阿勒曼(allemande)、庫朗(courante)、薩拉邦(sarabande)和吉格(gigue)。allemande可能是來自德國,courante源自法國,sarabande源自西班牙,gigue源自英國。這四種舞曲各自有不同的節拍。
另外,意大利歌劇在巴洛克時期也開始發展,所以對巴洛克音樂來說,意大利歌劇才是最本質的樂種,並且歌劇的語法也對彌撒曲、經文歌等教會音樂,以及奏鳴曲、協奏曲之類的器樂音樂產生重要的影響。
歌劇以宣敘調(recitative)和詠嘆調(aria)為主體。宣敘調交代劇情發展,詠嘆調交代情緒轉折。除了宣敘調及詠嘆調之外,也會有重唱,但很少會有合唱。當時在歌劇的每幕劇之間,會加上跟原劇不相干的短歌劇,稱為幕間劇,通常是喜劇,以沖淡歌劇的嚴肅氣氛。
意大利歌劇在此時代是國際性語言,讓音樂從宮廷娛樂,變成音樂家藝術家渴望展露才華、也最能掌握群眾趨勢的音樂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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