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記者李曉宇綜合報道】5月17日,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對廣受關注的「力拓商業間諜案」二審公開宣判。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18日,「中國首富」的原國美老總黃光裕案一審判決,有期徒刑14年,罰金6億元,沒收財產2億元。

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3月29日對力拓案一審宣判,認定4名被告人犯有「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和「侵犯商業秘密罪」,判處被告人胡士泰有期徒刑10年,並處沒收財產和罰金人民幣100萬元;王勇有期徒刑14年,並處沒收財產和罰金人民幣520萬元;葛民強有期徒刑8年,並處沒收財產和罰金人民幣80萬元;劉才魁有期徒刑7年,並處沒收財產和罰金人民幣 70萬元;違法所得均予以追繳。

另外,昨日(18日),曾三度問鼎「中國首富」的原國美老總黃光裕案一審判決,法院認定黃光裕犯非法經營罪、內幕交易罪、單位行賄罪,三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4年,罰金6億元,沒收財產2億元。

黃光裕生長在廣東1個貧寒之家,17歲隨兄長到北京經營家電零售,1987年創建國美集團,在2004、2005、2008年蟬聯胡潤中國百富榜榜首。2008年被美國《福布斯》列為中國富豪榜首富,身價達63億美元。又一夕之間,從中國首富淪為階下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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