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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記者於倩綜合報道】高雄檢調17日查獲環海公司以進口低價的「工業用鹽」改換混充「食用鹽」販售量販店牟利。

台鹽公司董事長洪璽曜昨日舉行記者會表示,市售食用鹽只要標示產地為中國都是工業用鹽,因為大陸食用鹽受管制,不能出口;而台鹽跟環海沒有直接生意往來,如果有供銷商買台鹽工業用鹽,卻賣給環海當食用鹽,台鹽不但要取消供銷資格,並會依法追究。

台鹽公司表示,鹽政條例於2004年1月20日廢除後,鹽品得開放自由進口,鹽品由專賣市場變成自由經濟市場,坊間鹽品出現多種選擇。

洪璽曜強調,市面上充斥著大陸製造外銷的食用鹽,由於大陸生產的鹽不得外銷,大陸能外銷的只有工業用鹽,賣場見到的食用鹽若標示產地為中國,當然就不能買,檢調應該去調查來源。

縣府衛生局長黃志中說,一般工業鹽主要用在洗滌鍋爐、製作皮革、漂染布料及製造鹽酸;而且運送及包裝過程可能遭到污染,易有雜質及致癌成份滲入,長期食用這些未添加碘的工業用鹽,會造成甲狀腺肥大,孕婦缺碘會影響胎兒骨骼及腦部發育遲緩,甚至罹患癌症。

高雄地檢署發言人王俊力表示,環海公司是向台鹽購買1公斤新台幣3元的工業用鹽,但業者購入未經處理就直接分裝,再以1公斤25元價格,經由大賣場轉售。

王俊力表示,估算業者營業3年,獲利新台幣上千萬元。3年來已賣出25萬包,粗估有百萬民眾已吃下肚。

洪璽曜指出,此次遭查獲疑似以工業用鹽冒充食用鹽業者,與台鹽並無直接生意往來,因此台鹽特別提出澄清。

如果有供銷商買了台鹽工業用鹽,卻賣給環海當食用鹽,台鹽會取消供銷資格,還要依法追究。

檢察官除查扣該業者中壢的倉庫,同時也通知各縣市衛生局及消保單位,通知各賣場將問題商品下架。

檢方同時約談該業者負責人宋姓男子和他的女兒,認為兩人行為涉嫌詐欺、妨害農工商等罪,兩人辯稱工業用鹽對人體無害,否認犯行。最後宋姓負責人以新台幣30萬元交保,他的女兒則釋回。

高雄縣府衛生局、各地衛生所稽查員昨日也兵分多路稽查大賣場、超市是否販售環海公司製造的天然鹽、粗鹽等產品,只有家樂福鳳山店販售,產品並已全數下架;縣府衛生局並抽驗8件食鹽,檢測重金屬。

台鹽強調,食用鹽必須符合CNS、衛生規範、及添加碘,3樣食品標示是缺一不可。

台鹽強調在外觀上,包括巖鹽、井鹽、和日曬海鹽顆粒會比較粗,且日曬鹽看起來偏黃,不過還是可以透過磨細或是加工漂白,所以很難用肉眼去分辨。

消費者最好還是選購品牌、注意明確標示,確保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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