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記者吳涔溪台北報道】台灣台積電控告大陸中芯半導體勝訴,獲賠2億美元和中芯8%股票,台積電董事長張忠謀昨日說,是為了捍衛股東權益,才同意中芯以股票支付賠償,「我們完全是被動」。由於政府仍未允許半導體業以參股方式投資大陸,他表示,中芯賠償的股票會等待法令放寬後才處理。
張忠謀昨天參加台大化學系「積學館」啟用典禮,被媒體團團包圍並詢問和解後的心情。張忠謀對和解的結果表示欣慰,他強調,台積電提出控告,是為了保護智慧財產權及公司商業機密,並非想為難對手,想和解有一陣子了,但幾個月前中芯的董事會仍不同意。
這項兩岸最大晶圓代工業者控告與和解案,始於2003年,台積電控告中芯大量僱用台積電前員工,竊取商業秘密,侵犯多項專利權。雙方在2005年達成和解協議,但2006年爭端又起。美國法院於日前判決中芯敗訴,必須賠償台積電10億美元。
雙方於本週一達成和解,中芯分4年4期賠償台積電2億美元,即新台幣64.9億元,並授予台積電8%%股權,此外,台積電可在3年內以每股1.3港元認購2%%的中芯股權。
對於外界關注,台積電是否能順利取得中芯8%%股權。台灣經濟部日前也回應,依照現行規定,晶圓廠到大陸投資必須是在當地設廠,並具有絕對主控權,目前尚不開放以參股方式到大陸投資。
對此,張忠謀表示,在協商和解的過程中,台積電並非主動希望取得中芯的股權,他說:「我們完全是被動的,中芯不想完全以現金來支付和解費用,所以,就用8%的股權來付。」
是否主動與台灣經濟部溝通要求放行,張忠謀說:「我們不會和經濟部溝通,就等待並依循法令。」
據瞭解,針對中芯8%%股權的部份,台積電接受的先決條件是在政府法令許可下才會進行,若法令不允許,和解協議中另有安排,目前不便對外透露。
台積電即將持有中芯8%%股權的消息,激勵中芯股價上漲。對於外界猜測,台積電與中芯是否有進一步合作計劃,張忠謀表示沒有,但對於明年的景氣,以及台積電的發展非常樂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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