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記者李小旭、畢儒宗編譯報導】史上最惡劣的龐氏詐騙案(Ponzi
scheme)主嫌麥道夫,本週一在紐約聯邦法院被判處有期徒刑150年。這宗轟動全球的案件,也令主審此案的55歲華裔法官陳卓光(Denny
Chin)備受矚目。對許多辯護律師而言,陳卓光是一位非常認真、專業,既能夠保持法院的莊嚴及秩序,又能讓受害人的聲音被聽見的好法官。
《財富》雜誌(Fortune)6月29日專文介紹了這名將麥道夫判監150年的華裔法官的背景。
據《財富》描述,在審理麥道夫詐騙案的3次出庭中,陳卓光表現得謙虛、低調。不同於其他大多數法官喜歡以「法庭」自稱的做法,陳卓光直接以第一人稱「我」稱呼自己。在這宗充滿了大批受害者憤怒的案件中,他在法庭上盡力降低人們的怒火。
彬彬有禮 庭上善待被告
庭審期間,陳卓光始終表現得彬彬有禮,不忘對麥道夫給予適當的關切。在一次庭審辯論期間,檢察官李特(Marc Litt)對麥道夫的罪行進行了冗長的控訴,而麥道夫則很緊張地站立著。陳卓光友善地打斷了李特,並說︰「麥道夫先生,你可以坐下喝點水。」
此外,陳卓光也盡力的控制麥道夫案的受害者,同時讓他們進行合理的控訴。例如,他准許受害人在庭審辯論期間發言,但明確表示,他只允許受害人就法庭是否應該接受麥道夫的認罪協議發言。當一位受害人試圖當面質問麥道夫時,陳卓光及時友善地予以打斷,提醒發言者不要偏離主題。
《2009 聯邦法官年鑑》(Almanac of the Federal
Judiciary)中記載著一位律師對陳卓光法官的評論:「除了對法庭禮儀及秩序上有要求,他從不固執於任何事情。」該年鑑是一本收集著眾多律師對聯邦法官們客觀評估的權威資料,為了保證客觀、公正,允許律師們以匿名方式對聯邦法官進行評估。很多法官因此得到非常難堪的評價。
業界盛讚勤奮智慧傑出
但在這一年鑑中,陳卓光的司法能力獲得高度的讚許──「傑出法官」、「法官中的佼佼者」、「認真勤奮」、「非常刻苦」、「充滿智慧」,而且普遍地被認為很專業及令人喜歡。
律師們一致認為陳卓光在刑期的決定上「公平」。一位律師如此評價道:「他是一位很親切寬容的人,但不會被個人的個性影響了他的刑期判決。」
出生於香港 幼年家境貧寒
陳卓光法官的背景是典型的美國夢成真的故事。他出生於香港,2歲時移民到美國。兒時家境貧寒,母親在一家薪水極低的血汗工廠裏做紡織工,父親則每天都要在一家餐館中工作12個小時。一家人,包括他和四個兄弟姐妹們,居住在當時破爛不堪的紐約時代廣場附近的一家成人電影院樓上。
儘管出身貧寒,陳卓光先後自普林斯頓大學及福特漢姆大學(Fordham University)法學院畢業。他曾短暫地擔任聯邦檢察官,在頂尖的律師事務所Davis
Polk &
Wardwell工作過,還在一家以處理僱用案件而知名的事務所工作過4年。他於1994年被當時的總統克林頓任命為法官,此時他才僅僅39歲。陳卓光自此審理過多宗受人注目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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