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訊】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增訂「貨物稅條例」部份條文,消費者在2009年底前購買2000C.C以下的小客車、小貨車及小客貨兩用車,定額減徵貨物稅每輛新台幣3萬元,機車則4,000元貨物稅,但150cc以上重型機車不予減稅。

原訂機車則每輛定額減徵3,000元,中午朝野協商後,達成只對輕型機車減稅共識,汽缸排氣量在150C.C以下的機車,減徵提高1,000元至每車減徵4,000元貨物稅,但150cc以上重型機車不予減稅。

據經濟部工業局資料顯示,2007年台灣小客車領牌數為283,008輛,去年1到11月為183,267輛,近5年最高的1年是在2005年,高達452,130輛。

-------------------
局勢持續演變
與您見證世界格局重塑
-------------------

🔔下載大紀元App 接收即時新聞通知:
🍎iOS:https://bit.ly/epochhkios
🤖Android:https://bit.ly/epochhkand

📰周末版實體報銷售點👇🏻
http://epochtimeshk.org/stor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