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記者鍾濤、秦月、祝家琦、何秀麗紐約法拉盛報導】由「法拉盛居民罷免親共官員委員會」和「法拉盛事件受害者委員會」聯合發起的「法拉盛論壇」於12月14日下午二時在法拉盛百利大廈舉行了第十三次研討會。大陸著名維權律師劉路根據他個人的經歷和調查,說明中共鎮壓法輪功沒有任何法律依據,在和平年代製造了一個嚴重的人權災難。中共政府也從來沒有任何法律文件認定法輪功是X教。鎮壓法輪功僅僅是憑江澤民的一句話和《人民日報》的一篇社論。

以下是劉路發言的整理:

我在中國大陸曾經做過三個涉及到法輪功的案子,對法輪功問題有一些瞭解,因為在大陸,剛才主持人也講過,對法輪功這個話題是不准講的。那麼今天在美國這個自由的土地上有這樣一個好的論壇,王軍主席邀請了很多的精英,有的就是法輪功學員,我非常榮幸,還有一些對法輪功挺支持的一些人士,我也借這個機會談一下我對法輪功的三個看法。

第一個問題我認為中共政府對法輪功問題的處理是沒有法律根據的。我曾經做過一個案件,這個案件是涉及法輪功的,這個人本身不是法輪功學員,他幫助法輪功學員散發法輪功光碟,是浙江的,叫池建偉,他是中國民主黨黨員,他去傳播法輪功光碟。光碟裏有很多的民主理念,還有一些揭露江胡獨裁統治的內容,引起了國內一些民主人士的共鳴,他們就開始傳播,然後中共就把他抓起來。

抓起來以後要審判,找不到律師,沒有人給做。因為我在大陸做過很多人權案件。民主黨成員就找到我說:劉律師,你能不能幫助我們一個黨員做辯護?我說沒問題。他說你先別回答我那麼痛快,第一沒錢,也不給訴訟費。第二這個人並不是因為我們進去的,他是因為傳播法輪功資料被弄進去的。我說沒問題。在他之前我也做過兩個法輪功學員,那兩個學員已經被打死了。有一個是武漢的,還有一個是黑龍江的。

安娜女士說的迫害的情況我還要補充一下,她說有三千多人被迫害致死,我覺得這個數字很保守。據我瞭解,當然我也沒有具體的數字,在中國有3500到5000個看守所,每年如果哪一個看守所沒有死人,那它就可以被評為優秀的看守所,那個所長就可以拿到一些獎金。這個死人就是被打死的,最終被定成非正常死亡,那麼在這裏邊的人,一般的普通的政治犯不可能被打死,普通的刑事犯也不會,因為他出了事就出了事,強姦了婦女就強姦了婦女,有證據他不會抵賴的,一般的也很少。

但是法輪功不行,第一法輪功沒有政策,沒有申訴權,沒有合法權益。警察可以隨便打他,裡面的刑事犯也歧視他,就會出現這樣的問題。所以就是在中國大陸法輪功學員被抓進去的,在裏邊遭受酷刑幾乎是百分之百,然後死亡,三千、五千我覺得……現在不掌握具體的數字,將來也會檢驗出來,這個數一點也不誇張。還有兩個事我瞭解的,99年以前所有煉過法輪功的學員都被剝奪過自由,這個剝奪自由第一種形式是被拘留過,第二種形式是被關進過黑監獄,就是不正規的監獄,黨校,小學校,一個爛七八糟的地方,辦學習班,也是監視,也是沒有人身自由。男的、女的一塊關進去,下邊對付上邊差不多。

99年以前,這是大規模的,所以有的法輪功學員沒有一個沒有被受過那樣的罪。99年以後特別是2000年以後繼續煉法輪功沒有一個沒被勞教,我從來沒碰到過一個說我沒有被勞教過,我還煉過法輪功,沒有,那是不可能的。因為對法輪功只有兩種:第一你只要是煉法輪功,99年以後你還煉法輪功,散發傳單,弄標語,兩種情況,第一,達不到標準,達不到一百張(散發一百張傳單)就勞教你,一年、兩年、三年,有的人都被勞教三、四次了。第二如果你達到一百張,又是這個地區特別有名望的或者有影響的人判刑了,就以叫破壞國家法律實施罪或利用邪教組織破壞國家法律實施罪開庭判你。所以就是說99年以後只要是你還煉法輪功,沒有人不被勞教的,我遇到的是這樣。這就是一個很嚴重的最大的一個人權災難。

勞教制度這種情況中國政府是缺少法律依據的,為什麼這樣講?我講兩點,第一點,勞教這個法制是違背中國的憲法,違背中國的立法法,它是1957年到1958年中國政府為了對付55萬右派臨時搞的那麼一個東西,這個東西是國務院弄的,國務院是一個行政機關,沒有立法權,剝奪人身自由的權利,根據立法的規定必需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或全國人大來制定。行政法規是不能剝奪人身自由的,這是中共自己定的法律。

從法制的角度來分析,這個勞教制度早就該被廢除。我可以拿勞教制度和立法法去對,中國法制上有一個傳統,下位法和上位法衝突的時候,下位法是無效的,法律和憲法衝突的時候法律是無效的,這是全世界的一個理念,所以用勞教這種方式來對付法輪功學員,用隨便抓起來關學習班這樣的方式都是違法的。

第二點就是中國的法律有一條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用這條對付法輪功裡面的積極分子,在中國大陸這種情況是非常普遍的,很多人被判刑,然後有一些律師出面辯護。剛才講的池建偉就是這樣一個案件。那麼我在給他辯護的時候,我發現一個問題,發現一個很大的國際性的笑話,就是,他的罪名是利用邪教組織破壞國家法律實施罪,那麼利用哪一個邪教組織呢?這個法律上沒說,法律上沒說利用法輪功,如果說利用法輪功,不管怎麼說至少從字面上、邏輯上是成立的,法律上沒說,那麼就需要有一個文件認定法輪功是×教組織,對不對?然後你才能用這條法律來判他。然後我就去找法律,有沒有這樣一個文件認定法輪功是×教組織?我找來找去,從1999年的7月22號,那個公安部、民政部那些取締法輪大法的通告,一直找到我做辯護的時候的所有的政府文件、法律、法規,哪怕是內部通知,我都找了,沒有。我當時就很吃驚啊,怎麼可能沒有呢?

我就打個電話給青島的反邪教中心的一個警官,這個警官後來是教導國保,負責監控我們的,我們律師做什麼案子在中國大陸是沒有什麼秘密可言的,所以他會把我們請去喝茶實際上說起來是控制,有的時候跟他深入一些交流,我們經常跟他反映一些情況,我經常跟他談這是非常嚴重的犯法的事。因為這個時候我沒有底,是不是我沒有查到啊,是不是還有那樣一個規定,公安局內部的一個規定,我沒有查到?然後我再跑到法庭上報告,讓人家拿出證據來,一下把我弄的很尷尬,我們做律師的不能做這種事情,所以我就給他打個電話。他說:你呀,劉律師你真是有心人,實話告訴你吧,還真是沒有,你怎麼發現這個問題的?我一聽就生氣了,我說你們不是扯蛋嘛,胡鬧嘛,沒有你們就抓人啊。他說這你不能怨我,要怪你就去怪公安部,公安部沒有文件。

好,那我就有底了。我去了法庭。我說法輪功他不是×教組織,我從兩點來分析,第一點從你自己訂的法律上說,認定邪教組織需要多少多少個特徵,如果大家要是有興趣的話,把它去扣一下共產黨,它倒是挺符合的,法輪功他根本不符合,我一條一條的給他對,說哪一條哪一條跟他的特徵都對不上號,法官和公訴人說我們不管這個,管他夠不夠,我們認定他是他就是,當然他沒想到我還有一招,我說除了這個理論上的問題,我現在還跟你說法制,你法律上有沒有文件界定法輪功是×教的事?我說沒有!那個共產黨員眼睛睜得很大,怎麼可能啊,怎麼沒有啊?

他就開始翻書。我說你不用翻,我說我全帶了,所有的書,從1999年7月22號到現在所有涉及邪教、宗教的文件,我說我帶來一個箱子,滿滿的,你要看我馬上給你。我把一大袋拿出來給那個審判長,我說審判長你看一下,哪有?我說就兩點,第一江澤民當著一個法國的記者的面,它說法輪功是x教,第二《人民日報》發一個社論說法輪功就是x教,等於重複了江澤民的話,我說這兩個東西能幹什麼,江澤民雖然是國家元首,但它的話他不是法律,你不能說它說什麼就是法律,對不對?第二《人民日報》就是個事業單位,是個報社嘛,它的社論也不能就當作法律來執行,它能當法律嗎?他說當然不能,不能我說你還有什麼?什麼也沒有。

我說我還有一個反證,還有一個證明,你們中國政府根本就不認為法輪功是×教,檢察官更害怕了,說你拿出來拿出來!我現在就給你出示這個文件,這個文件是什麼,是公安部的一個認定邪教組織的文件,它認定的程序是什麼呀,它說:跨省的邪教組織的認定,只有我公安部有權力;不跨省,在某個省的你各省可以認定。這是公安部說的,然後公安部認定了7個組織,什麼XX教,什麼什麼亂七八糟的,然後國務院,又認定7個,一共14個,這就是中國大陸的14個邪教組織。公安部跟國務院有權力,其他誰都沒有權,我說你們怎麼又弄出一個邪教來,法輪功誰認定的?我說你們把公安部的文件當成什麼了?當成廢紙了?

我說檢察官你有這個權力嗎?誰給你這個權力啊?你告訴我。他傻眼了,最後這個庭開得唏哩嘩啦,當然還有些細節,我就是說他這個100張,他做筆錄時說你有多少張啊?是不是100張啊?那個小伙子說我也不知道多少,反正人家給我就發了,我說你拿出證據來!他說開完庭到辦公室去談,我說門都沒有,我憑什麼到辦公室去談?後來就說這個案子開得唏哩嘩啦,亂七八糟,第二天下午我走了,他給我打電話,你還是回來一趟我跟你商量一下,我說沒有商量,我說你趕緊放人,後來他當然不放,他是共產黨的法庭,他怎麼能聽我的呢?你知道他那個判決書怎麼寫,判決書說法輪功就是×教,這是不能討論的,毋庸置疑的,你不要拿多少文件來,法輪功就是×教,這就不講理了嘛。

這是人民法院的判決就這樣寫。之後我們上訴,上訴連庭都不開,連通知都不通知我,上訴以後馬上又送一個判決來,行,維持原判就這樣,不講理嘛。那麼這就反映什麼問題?就是中共政府鬧了一個笑話,它自己都沒有認定法輪功是×教,然後它又要把法輪功當作×教來處理,為什麼?後來我就考慮了一下,我跟很多的朋友討論過這些,包括警察一塊坐下來的時候,我也談過,他們也說不上來,最後我得出一個結論,那就是中共政府,中國共產黨它本身是個反法治的這麼一個組織,它眼裏哪有法治?它沒有法治,它想怎麼樣就怎麼樣,它想怎麼幹就怎麼幹,所以我們做律師的專業人士把法律認為是高於一切的。

現在共產黨它也這樣講,唉呀!要談法律憲法了,實際上它是根本不把法律當回事,它就是蔑視法治,就連在法輪功這個問題上,這麼嚴重這麼大的問題上都是如此,它腦子裏根本沒有法治概念,所以我要說的第一點就是,對法輪功的處理中共是徹底的違法。它沒有任何法律依據。

第二點我想接著剛才的話說,在處理法輪功問題上,恰恰現在是進退兩難。為什麼這樣講?

就是第一我剛講:沒有法律依據,沒有法律依據你判人罪?沒有法律依據你製造這麼大的人權災難,這是要追究責任的。

法輪功說你是反人類罪,我看一點都不為過,為什麼?第一你沒有法律依據,第二這麼大的群體,幾十萬、上百萬被你非法剝奪人身自由,上千人、幾千人被剝奪了生命。這是在和平年代從來沒見過的。這是任何一個政權在和平年代所沒有製造的。誰幹的?中共政府什麼時候幹的?1949年以後幹的,這是很可笑的一件事。

怎麼辦?解決它,這事要解決,怎麼解決?說起來很簡單。兌現法制就行了嘛。

就像我說的,我說處理法輪功沒有法律依據,這法律不是美國的法律,甚至不是聯合國的人權憲章,是你中國的法律。就拿你中國的憲法,你的公安部的通知,你的刑事訴訟法、刑法,我們來對一下。對法輪功的處理對不對?合法不合法?不合法。這很簡單嘛,它要是合法,你叫大檢察官和我們在法庭上辯。辯過我,沒問題。辯不過我,你不合法。不合法,怎麼辦?糾正呀,對不對?給人家賠償,該道歉道歉,該怎麼樣怎麼樣,很簡單。

看起來很簡單實際上很難,為什麼?因為中共現在是個寡頭的、獨裁的政體,它不是一個對國家、對民族、對法制負責的政體。它是9個人壟斷了政治權力,這9個人在考慮什麼呢?可以這樣講。我們現在把政治局常委對於法輪功有關係的人,它應該承擔的歷史責任,我們來梳理一下就看的很清楚了。

周永康,這活就是它幹的,對不對?它是最大元兇,江澤民之下,它執行的。如果能解決了這個問題,它要承擔法律責任的。我不是說到美國法庭上去接受這個審判,依據中國的法律你要承擔責任。周永康肯定不幹。
然後是胡溫,現在胡溫是這樣,這兩個人是膽小如鼠,謹小慎微,沒有承擔歷史責任的這個氣魄,這樣的人在這個位子,我是國家主席,我是國家總理,實際上他們的氣魄是很小的,很差,他不敢承擔這樣的歷史責任,你說怎麼辦?不敢承擔,他為什麼現在對外要壓低、要消聲、要不說不提法輪功,大家都不提,我也不說,因為他不敢說,他沒法說,一說我不說別的,就說按法律規定來辦,他沒話了。然後他就想拖,我就想拖,我解決也不好,不解決也不好,我們現在不說江澤民沒死,江澤民就是死了這兩個人他們的水平也解絕不了,他們也幹不了這件事,所以他們進退兩難。

我曾經對國保說,你們做了中國歷史上最愚蠢的一個事,你們把一個溫和的組織變成一個最大的敵人,並且在全世界面前暴露了你們專制的、侵犯人權的、踐踏法制的這樣一個邪惡共產制度,你讓人家看,你還是什麼大國?還是什麼崛起?都很可笑了。就在法輪功這個問題上,你們已經丟臉丟到太平洋裏去了,這就是第二條要談的,就是他們進退兩難。

第三個解決法輪功問題我們不能幻想,你不用考慮江澤民,誰都解絕不了,只有一個方案,就是推進中國的憲政,在憲政的框架內解決法輪功問題是絕對沒有問題的,該信什麼就信什麼,這是他們的權利,你以國家的形式侵犯他們的權利,要給他國家賠償,向人家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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