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綜合報導】律政司昨日發表新修訂的檢控人員守則,修訂刑事檢控政策指引,並新增加其它檢控職責範疇,守則將於2009年1月2日生效。
新修訂的《檢控政策》,要求檢控人員處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時,如果決定提出檢控,必須從速處理,避免對受害人造成不必要的傷害。
律政司公佈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彭寶琴表示,家庭暴力案件的受害人可能會因案件延誤而感到忐忑不安,受害人可能會改變想法,不願意作證。
她表示,近年本港司法覆核案件與刑事檢控關係越來越密切,所以新政策強調,即使司法覆核將一些檢控的決定推翻,法庭亦只能要求檢控人員重新考慮有關決定,不能強迫他們改變觀點。
新增章節還包括檢控人員的家暴指引守則,例如;檢控人員與沒有代表律師的被告人、處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時、檢控人員與追討訟費;檢控人員與犯罪得益;檢控人員與傳媒;根據檢控決定提出的司法覆核及檢控人員的基本信念聲明。
守則也擴充了2002年為檢控人員制訂的指引,如職責及專業操守、披露材料的責任、罪行受害者、判刑程式及不服定罪提出的上訴等。
男子傷妻兒不准保釋
另外,一名24歲男子被控蓄意傷害3歲大的兒子及妻子,令兒子胸骨碎裂、肝
臟和腸臟亦嚴重受創至內出血,昨日在屯門法院提堂,裁判官指案情嚴重,拒絕被告保釋,還押小欖精神病院,等候精神報告。案件押後至兩星期後再審。
案情透露,被告盧兆庭3日前蓄意嚴重傷害3歲的兒子峰仔,導致兒子一度呼吸困難不省人事,送往屯門醫院急救後,診斷有內出血,肝臟及小腸亦嚴重受創。他亦被控襲擊已懷有6個月身孕的妻子。被告被捕時最初否認控罪,其後承認自己有精神問題,被告無需答辯。紀錄顯示,峰仔當年3
歲的哥哥軒仔曾被父親倒吊虐打,盧兆庭被法庭判以接受感化令1年,軒仔則被社署安排暫住寄養家庭。
據香港統計處發表2007年第三季度罪案數字,虐待兒童個案升幅最明顯,舉報個案共100宗,較前年同期上升37%。此外,因虐兒被捕的人數自去年底不斷攀升,2007年第三季度共拘捕99人,較前年同期多出46%。2007年前三季度因虐兒被捕的總人數達245人、舉報個案256宗。
香港防止虐待兒童會總幹事雷張慎佳今年初在接受媒體訪問時說,數字反映虐兒問題「非常嚴重」,施虐個案不少發生在草根家庭,貧富懸殊令基層承受更大掙錢壓力。
本港有一系列由社會福利署及非政府機構提供的政府資助或非政府資助以支援虐兒、虐待配偶和性暴力受害人的福利服務。社署保護家庭及兒童服務課接受直接申請或由任何機構轉介接受虐兒和虐待配偶服務的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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