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31日,兩位北京律師在河北石家莊市新華區法院開庭,依法為法輪功學員王三英做無罪辯護,令檢方理屈詞窮,令旁聽的人們感到無比震撼:原來即使是按照中共制定的法律,修煉法輪功也是完全合法的啊!作為辯護律師之一的李和平先生近日在接受本台記者採訪時說:對法輪功的不公平、不公義,對法輪功殘酷野蠻的鎮壓,是對全人類良知的挑戰。
石家莊居民王三英修煉法輪功後受益很多,倔強的脾氣變溫和了,頭暈和婦科病不治而癒;在家裏孝順老人、關心丈夫和孩子;在單位裏任勞任怨勤奮工作,是親戚、朋友、鄰里、同事公認的好人。只因修煉法輪功以及家中存有法輪大法相關資料,遭到非法闖入她家的警察抓捕。
李和平律師明確指出,修煉法輪功是無罪的:「法輪功就是一種宗教信仰,中國憲法上規定有信仰自由嗎,我覺得凡是和信仰有關的,就是這種傳播信仰,就是說做一些宗教信仰有關的活動啊,我認為都是不違法的,沒有說會造成多少危害,我覺得從這種角度來講,我認為王三英她不違法。」
李律師認為中共刑法300條本身就違反法律。「我做律師的角度來講,我認為現在警察跑到人家裏去了進行抄家,什麼理由都沒有就去抄家,這裡面涉及到一個公民通訊自由問題,侵犯了公民的財產權,這本身就是違反法律。」
為法輪功辯護在中國所面臨的壓力是可以想見的,是做律師的神聖感和良知促使李律師承擔起這份責任。「給任何一個犯罪嫌疑人辯護,是律師的權利,也是律師的義務,可以說這是一種職責,需要這樣做,這是第一;第二就是,我們認為,現在法輪功群體在中國,他們所受到的這種待遇,所受到這種不公正,確實是怵目驚心的,很多東西實在是令人髮指的,如果再沒有律師起來為他們辯護的話,我覺得從良心上來講,從做人上來講,我覺得根本就是過不去。」
最後,李律師說,法輪功問題不解決,中國的一切問題都不可能從根本上解決,所謂的構建和諧社會只是一個空談;「法輪功群體,他們所面臨的不公正,這種不公是大面積的、是一種非常殘酷的、非常野蠻的。這對中國人、對世界人來說都是對人類良知的一種挑戰、對人性的一種挑戰,你只有關心法輪功這些最弱勢的群體才能關心自己的利益;法輪功的苦難是中國的苦難、是世界的苦難,應該盡快結束,不能夠再持續下去。」
(轉自「希望之聲」國際廣播電台,記者宇蓮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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