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記者楊榮生台北報導】民進黨籍立法委員蔡同榮等人,昨日前往台北地檢署遞狀控告警政署長王卓鈞、台北市警察局長洪勝、松山警分局長黃嘉祿3人,於陳雲林訪台期間執法過當,妨害自由。
除蔡同榮外,其餘控方分別為民進黨立委王幸男、賴清德、葉宜津、陳亭妃。他們除提出告訴狀外,也提供檢方一片當時的錄影光碟作為證據。
陳亭妃指出,她於5日到晶華飯店喝下午茶,卻被警方團團圍住,警方說不出她到底哪裏違法,只表示是上面交代,卻又說不出上面是誰,所以一併告發3位高級警官。
蔡同榮表示,他當時只是想溫和地向陳雲林表達「台灣中國,一邊一國」,沒想到警方卻多次推擠,還把他打到嘴角流血。
王幸男說,他反對民眾以汽油彈攻擊警方,但不少無辜的善良百姓卻被警方毆打,暴力警察必須嚴懲。
蔡同榮並且呼籲設置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陳雲林訪台時機是否適當,警察對群眾施暴情形以及司法公正是否符合程序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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