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心慈

澳門特首何厚鏵於十月二十三日在政府總部召開新聞發佈會,宣佈澳門啟動基本法廿三條的立法工作。澳門無論官方或民間一向緊跟香港,以香港馬首是瞻。廿三條於零二年在香港作公開諮詢時,澳門亦有立法的意向,但當廿三條在零三年被超過50萬香港市民上街遊行反對,而不得不無限期壓後,澳門亦隨即中止了關於廿三條的立法工作。是次在香港政府全無重新啟動立法的程序前,澳門政府首先提出立法安排,可謂一反常態。對此,澳門坊間有以下兩種傳聞。

一. 由於零二年廿三條立法在香港觸礁,故中共是次向一貫聽話的澳門下手,希望澳門成功立法後,能消除香港人對廿三條的疑慮,最終能在香港成功立法,以達到控制港人的目的。同時瓦解香港作為中國民主運動橋頭堡的角色。在澳門宣佈啟動廿三條立法後,出人意表地,香港政府立即發表聲明,重申香港在現階段無計畫展開廿三條的立法工作,香港中聯辦也同時表示『完全認同』港府的聲明。但澳門坊間傳聞香港將和澳門一樣,在特首曾蔭權今次任期屆滿前一年,會再次推出廿三條。如果傳聞屬實,這就不難解釋港府和中聯辦令人費解的舉動,目的是不希望香港立廿三條的計畫過早曝光。

二. 澳門特首何厚鏵自知管治澳門不力,尤其是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貪污案後,民望插水。近期中共中央更藉收緊大陸公民澳門自由行政策向澳門施行下馬威,表達不滿。為了向中共表忠心,何厚鏵以犧牲50多萬澳門人的福祉為代價,推出廿三條立法以討好中共。

但無論第一種說法也好,第二種說法也好,在非民主社會推行廿三條,法例最終都會成為懸在人民頭上的一把刀,當權者想對誰動刀時,都有法可依。其實澳門人也明白這一點,故即使澳門各大媒體一如既往地為政府護航叫好外,民間卻出現不少反對的聲音,其中以七成四網民投票反對廿三條立法最令人注目。

綜合澳門網上、民間和報章的反對聲音,歸納如下:

1. 澳門未實行政制民主化,市民無實權問責於政府,無條件與西方民主國家 (如葡萄牙、法國、德國、義大利和美國等) 相提並論。即使西方國家有類似條例,由於市民有相當多的制衡手段 (如獨立的司法系統,全部直選的議員和傳媒的監督等),所以不構成問題;相反,澳門政府的行政、立法權力,均並非由普選產生,市民只是單方面承受政府相關權力,無從制衡,難保澳門政府不借此法例壓制反對意見。

2. 澳門市民一向為順民,歷史上亦無發生任何顛覆國家,影響國家安全的行為,在各項民生法例嚴重滯後的情況下,政府應以民為本,先行修定影響民生的滯後法例。廿三條立法並無迫切性,香港作為國際都市,異見人士雲集,亦指無立法迫切性,更可況澳門?加上現時金融海嘯席捲全球,澳門亦不能倖免;而由07開始之高通脹,令澳門市民生活壓力日漸沉重;另一方面,自賭權開放以後,澳門社會面對急速的改變,高樓價和黑工外勞氾濫,市民對政府施政日益不滿,民怨日重。世界各國政府都專注應變突變的經濟環境 (包括香港政府),而壓後處理其他非迫切性事務,但澳門政府卻反其道而行,特首親身推介廿三條,實在令人費解。除非中共或特區政府另有所圖。

3. 澳門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一再強調法案無參考《約翰尼斯堡原則》的原因是此條例非國際公約,但是《約翰尼斯堡原則》的主要內容是把國家安全定義為保護國家免受外來的軍事武力威脅或內部的武裝動亂,以保存國家的存在或領土的完整,而不是保護國家政權。所以,《約翰尼斯堡原則》規定,所有令政權尷尬、暴露政權錯誤行為、宣揚不同的意識形態等等行為,均不足以成為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即是將執政黨和國家的概念分開,如批評中國共產黨不等於批評中國,不等於危害中國的國家安全。一個政府,立法時所參考的條約是否國際公約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此條約是真正有利於保障人民的權利,同時亦能保護國家安全。除非立法的原意並非維護國家安全,而是維護執政黨的政權。

4. 澳門執法人員素質偏低,執法能力一向為社會所詬病,沒有一支專業、負責任的執法隊伍,市民的權益實難以受到保障。如近期警方利用「濫用虛構危險訊號」和「煽動集體違令」控告網民在網上發佈銀行擠提的消息,令人對警方執法信心盡失。況且在澳門目前無任何法律可以限制市民遊行示威和集會的情況下,澳門警方和民署每每曲解法律,聲稱合法的集會和遊行為非法行為,警告組織者終止遊行。07年更發生5.1遊行時,警察在和平遊行進行時開槍的事件。日後有廿三條在手,警方更可以為所欲為,任意中止合法的遊行示威,並控告組織者。

5. 草案第八條所指的「預備行為」,何為預備行為?由誰去定義?

6. 澳門政府所作的諮詢一向為假諮詢,條例都已完整訂好,一切都已有既定立場和原則,諮詢何用?香港當年就廿三條諮詢時,主要推行立法的官員出席超過二百場的諮詢會,諮詢為期三個月。而反觀澳門只有六場諮詢會,而其中只有一場供公眾參與,其他五場只給邀請團體參加。莫非政府在訂立草案前已知道公眾的意向?如此重要的一條法例,對澳門全體市民影響深遠,而諮詢期只有四十天,簡直匪夷所思。

7. 在回答問題時,特首和政府官員作出很多回答和承諾,但當法例真正實施時,特首和各官員早已換人,就算還在位,是否以現時何厚鏵和高級官員今天的回答和承諾作準?

8. 香港超過50萬市民遊行反對立法,多位大律師親身走上街頭派傳單反對,如果無合理的反對理由,難道香港人全部都是傻瓜?

澳門社會有很多80年代由大陸移居澳門的新移民,回想當初為何離鄉別井來澳門?是為了追求更好的生活和自由的空氣。到現在,捱了10幾20年總算在澳門安居樂業,如果實施了廿三條,澳門變成 「一國一制」 和大陸一樣,那當初為何要來澳門?那時候,現在立法的高官領袖,有錢人可能已移民外國,追求他們更好的生活,剩下不能走的澳門市民怎麼辦?你相信現在支持立法的人會幫我們說話嗎?

歷來中共所關押的記者和良心犯,如澳門市民熟識八九民運領袖王丹、維權律師高智晟等,愛滋病工作者胡佳等人,均以「竊取國家機密」和「顛覆政府」等「莫須有」罪名被判刑入獄,一旦廿三條在澳門成功立法,澳門人勢必失去現時的自由和生活方式。就好像香港前律政司司長梁愛詩曾明言:「這把刀已經在你頭上。」希望澳門人為自己和下一代的幸福和自由著想,向澳門政府表達反對廿三條立法的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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