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訊】前中華民國總統陳水扁昨日接受最高檢察署特偵組就國務費案第二度訊問。陳水扁訊後向媒體表示,主客觀上自己都沒有貪瀆的犯意與犯行,卸任元首仍有對國家機密保密的義務。不過他列舉中華民國總統馬英九特別費案,認為自己在國務費案也是依法因公支出。
據中央社報導,特偵組偵辦國務機要費案,昨天下午再度以被告身份傳訊陳水扁;陳水扁在顧立雄等3位律師陪同下應訊,時間約4個小時。
陳水扁訊後發表聲明表示,馬英九特別費案被判無罪定讞,是法院認為支出大於收入,將馬英九捐出2次市長選舉的選舉補助也列為特別費支出,如果他也同樣把2次總統大選,高達新台幣3億4千萬元全部捐出,也列為國務機要費支出,「社會各界能接受嗎?」。
陳水扁表示,他願意擔負起台灣民主的歷史十字架,在本案沒有貪瀆的主觀犯意,也沒有客觀上貪瀆的犯行,不過礙於卸任元首仍有對國家機密事項保密的義務,「有些事我沒辦法暢所欲言、對外公開」,以免損及台灣安全與利益。
陳水扁發表完聲明後隨即驅車離開,並未答覆媒體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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