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綜合報導】國民黨籍立委黃義交提案訂定藐視國會罪,若官員無故不列席備詢,可處罰款。民主進步黨立委卻不認同,認為如果有官員刻意不到台灣立法院備詢質詢,那罰錢反而變成幫助他逃避的機制。
據中央社報導,台灣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昨天將初審黃義交擬具的台灣「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26條條文修正草案」,政府人員無正當理由,違反台灣立法院所定出、列席義務者,可處新台幣3萬元罰鍰。除藍營有意訂定藐視國會罪,民進黨籍立委蔡同榮也將提案修改刑法,對官員無故不出席等情形,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罰款。
民進黨籍立委賴清德表示,除了黃義交提案修法,規定官員不列席備詢將罰款外,黨內立委蔡同榮也將提案,官員若無故不列席,可處有期徒刑。對於朝野不約而同的提出約束政務官來台灣立法院備詢的法案,可見劉內閣對台灣立法院的不尊重,大家都看不下去。
他也說,只要是能達到讓行政團隊依憲法對台灣立法院負責,無論要處以行政罰款或刑責,黨團都予以支持,並呼籲新內閣應盡速進入狀況。
這項提案是因台灣前教育部長杜正勝不到台灣立院委員會備詢,因此藍營立委提案修正「立院職權行使法」,要求行政官員如果無故不到立院備詢,就要處新台幣3萬元的罰鍰,而且還可以連續罰,國民黨立院黨團書記長張碩文表示,行政首長備詢是責任,如果任意亂請假,那如何向老百姓負責。
不過民進黨立委黃淑英卻擔心,如果有官員他就是不肯來,那罰錢反而變成幫助他逃避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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