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訊】行政院大陸委員會4日宣佈,放寬中國配偶申請定居需檢附財力證明的種類與範圍。
據中央廣播電台報導,陸委會召開委員會議,發言人劉德勳在會後記者會宣佈,自1月28日起,放寬中國籍配偶在申請定居時所需檢附財力證明的種類,未來中國籍配偶除依據原有規定的「相當財產足以自立或生活保障無虞」證明文件外,專業技能證明、同住家屬收入總額或是台灣籍配偶相應不動產等,也能作為證明。
劉德勳指出,未來中國籍配偶在申請定居時所附的財力證明,可就他本人加上台灣配偶、台灣配偶父母的收入或財產合併計算,只要全年所得或存款證明超過38萬元(7月1日後為41萬元),或是動產或不動產估價超過38萬元(7月1日後為41萬元),或是有政府機關核發技能檢定證明文件的任何一項,就算是符合財力證明規定。
劉德勳表示,內政部決定放寬這項規範,目的在提供外籍配偶與中國籍配偶更多的彈性,對實際狀況提供務實的因應。
他也指出,根據內政部的調查,截至目前為止,並未有中國籍配偶曾經發生過無法提出相對應的財力證明文件狀況。這一次修訂只是因應曾經碰過類似問題的外籍配偶所做,中國籍配偶只是一併修訂,以使中國配偶與外籍配偶的規定趨於一致。◇
-------------------
局勢持續演變
與您見證世界格局重塑
-------------------
🔔下載大紀元App 接收即時新聞通知:
🍎iOS:https://bit.ly/epochhkios
🤖Android:https://bit.ly/epochhkand
📰周末版實體報銷售點👇🏻
http://epochtimeshk.org/stor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