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記者古清兒採訪報導】台灣公民張平男和大陸妻子黃柳紅,於五年前在廣西柳州購買了多間商舖,在擁有合法的產權證下,他們的房產證卻被當地有關部門突然註銷,成為一張廢紙。在當地求助無門下,近日,黃柳紅一家10口4代同堂進京上訪。
七間合法店舖被註銷
據黃柳紅表示,2002年11月,黃柳紅和家人及朋友向柳州市宏宇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下稱「宏宇」)購買了柳州市谷埠商業大廈一層七間商業店舖,並於02年11月18日辦理了房產證。
2003年10月20日,柳州市中級法院突然對這七間店舖進行查封(房產局無查封紀錄);2007年3月29日,在《柳州日報》登報註銷該店舖。2007年5月8日,7間店舖的房產證變更為「宏宇」董事長──汪翠萍的名下。
據悉,汪翠萍動用關係網,把黃柳紅的門面註銷,一分錢沒還,門面又變成她的。
汪在擔任該公司法人代表期間,曾偽造其他股東簽名,並用15萬元(人民幣,以下同)行賄了當時中國銀行柳州分行行長李熊光,以谷埠商業大廈的二、三層做抵押貸款,分文未還,最後這些物業都轉在汪的名下。
打贏官司 法院仍註銷房產
一位知情者表示,汪翠萍和其合夥人發生經濟糾紛,最後法院裁定房屋沒有銷售部分歸汪所有,這跟黃柳紅等業主沒有任何關係,法院無權註銷。
合法的房屋突然沒有了。張平男夫婦花了十多萬元請了北京和廣州律師打官司,證明房屋是合法的,但地方政府都沒有處理。
黃柳紅表示,北京將意見轉給地方政府,他們欺上瞞下,說這個問題已經解決了。當地政府的答覆要我們告開發商,但03年宏宇已宣佈破產,起訴還要40萬元訴訟費,這不是要騙我們的錢嗎?
黃柳紅等聘請的林律師表示,按照國內的房地產法律,只要通過正當合法買賣,當事人跟開發商購買,在房產局辦理了房屋所有權證,他們就合法擁有所有權,但法院覆議執行的時候,把房子直接作為開發商的財產來查封,這是不對的。
法院受賄判決不公
對於公民擁有合法產權證,怎麼可以剝奪其所有權?柳州市房產局表示,法院可以對政府部門的行政行為做出司法判定,最後法院可以定這個房屋是誰的,我們依照法院的裁定來執行司法判決的結果。
林律師說:「我們申請了覆議,提出這是第三人的合法財產,法院不能查封,更不能夠執行,但中院和高院都沒採納律師的觀點,他們的決定是非常錯誤的。」
黃柳紅表示,產權證是房產局發的。檢察院、法院和房產局有什麼權利註銷公民的合法財產。
黃柳紅一家失去了房屋,當地政府不妥善處理,截訪回去還被關、被打,經常派公安和黑社會到她家裏監視並騷擾他們,報警也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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