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訊】謝長廷昨日上午公佈馬英九所持有的綠卡號碼,馬蕭陣營下午出示馬英九和周美青的舊護照,證明兩人雖然都曾經持有綠卡,但是也都申請過非移民簽證,馬英九也曾經有長達一年多的時間沒有離開台灣,根據美國移民法實務,馬英九和周美青的綠卡都已經失效。

馬蕭總部由發言人羅智強和王郁琦出面,說明馬英九夫婦取得綠卡和入出境的情形。羅智強表示,馬英九在1977年取得綠卡,但在1980年代後期就不再使用,由於年代久遠,目前先找出18年前1990年發出的舊護照,根據這本護照的記載,AIT曾在1990年6月間核發非移民簽證,證號081854,在簽證有效期內曾經使用6次。

從1990到2006年,AIT四度核發多次出入境非移民簽證,總效期合計長達21年,而根據美國移民法實務,馬英九的綠卡早已放棄失效;此外,根據入出境管理局的紀錄,馬英九在1992年11月27日到1994年2月8日,超過1年以上的時沒有離開台灣。依據美國聯邦行政法典第八冊211.1A(2)條,超過一年未進入美國,綠卡亦會失效。

羅智強表示,根據這兩項事實,馬英九的綠卡確實已經失效,周美青則是在1978年取得綠卡,也在1980年代後期不再使用,周美青的舊護照也有AIT在1996年核發的非移民簽證,依照移民法實務,周美青的綠卡也已經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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