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訊】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吳曉靈日前表示,中國正準備將「小額貸款公司」合法化。此言一出,有港澳媒體解讀為,這將意味著中國地下錢莊將合法化。這是否有可能?
據自由亞洲電台報導,有人估算,中國的民間信貸有著上萬億人民幣。這麼龐大的貨幣在中國通過所謂地下錢莊「非法」但卻在許多情況下「合理」地流通著。美國中國經濟問題專家草庵居士認為,將中國所謂的地下錢莊合法化是件好事。草庵居士以發生在溫州的事情說起:「大概在04年的時候,中國銀行界有一份調查報告檢
察結果非常驚人:溫州的私人企業100%都涉及到了地下錢莊。當時在這種情況下,國內金融界就有人提出來要合法化地下錢莊。」
有人做過調查,中國地下錢莊最繁榮的地區,恰巧都是民營和中小型企業最興盛和發展的地區。地下錢莊在那裡「錢程」光明是因為國有銀行對民營和中小型企業的貸款金融需求置之不理。
談到中國地下錢莊問題,旅美中國問題學者何清漣表示:「過去這種民間金融活動在12年前就開始有爭論,因為有人提出要把民間金融分成兩種:老百姓為了互助組
織了一些小額貸款,應該讓它合法化。但是,另外還有高利貸等這些活動都由黑社會控制,這些活動如何區分?地下錢莊洗錢當然也就不可避免地發生。要區分這些
活動的界限非常困難。所以,中國可能要建立相應的法規。」
何清漣使用「民間金融活動」的說法以區別於「地下錢莊」的叫法,因為中國官方媒體中 地下錢莊往往帶有貶義和非法的含義。
對此,草庵居士表示:「中國地下錢莊的定義跟海外地下錢莊的定義不太一樣。在海外,私人銀行業是公開和允許的。在海外,地下錢莊是那種洗錢的,從事非法的勾當。而中國大陸很多地下錢莊從事的是正當行業。」
草庵居士認為,承認地下錢莊在中國的合法地位那就意味著私人銀行在中國的合法性。對此,何清漣表示:「我個人認為,它把所有的非政府控制的金融活動都籠統地稱為地下錢莊,這個好像也不太符合。」
稱為「民間金融活動」也好,「地下錢莊」也罷,在中國政府控制和批准之外運作的金融活動,以上兩位專家都認為打擊非法部分的同時不能因噎廢食,問題的焦點是如何對所謂地下錢莊活動規範、監管,納入「地上水」的管道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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