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海濤
那邊的廣州員警開槍殺死尹方明教授一案尚不足一月,而且,調查報告尚未出籠;這邊的貴州員警又隨意開槍殺人了。據12月4日《新京報》報道,貴州省納雍縣陽長鎮摩托車維修工王從友為別人維修了摩托車之後,在騎摩托車回家途中,就在距離他家幾十米的路上,員警李秀龍竟然在光天化日之下把他當成盜竊電纜的疑犯,向他開槍射擊,致其死亡。更為可惡的是,當王從友的妻子趕到現場時,員警竟然說,「你的丈夫從摩托車上摔下來了,我們正在做好事,把他送到醫院搶救」,感動得王的妻子直向員警表示感激。殺了人,還說做好事,天下有這種混蛋魔王嗎?
在廣州那邊,員警說是鳴槍示警,結果子彈卻穿進了尹方明的身體裏;在貴州這邊,員警亦說是鳴槍示警,但子彈卻異常準確地射進王從友的頭顱中。是啊,任何人所理解的「鳴槍」都是子彈射向天空,但為甚麼兩處員警鳴槍的子彈都射進了被害人的身體裏了?難道老共的員警所持的手槍都採用了最新技術,恰似彈道導彈那樣受到精密控制,從而使子彈先向天上飛,然後再轉彎向下飛,鑽進尹方明、王從友的頭顱中?而且,員警李秀龍胡編說辭,他說可能是子彈射出後碰到了路邊的岩石折射後擊倒了王從友。這種混蛋邏輯也能拿來騙人?
當然,鳴槍示警殺人的事還不止這兩宗,「新華網」就曾報道過,今年6月份,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土默特右旗警方在追捕一名搶劫團夥主要犯罪嫌疑人途中,在向其鳴槍示警過程中,將一過路農民打死。看來我黨的員警在鳴槍示警中已經不止一次兩次地向無辜者射擊了,不知他們是不是都是從1989年6月4日的天安門廣場上的那些軍人學來的手藝,不是向敵人,而是向老百姓射擊。
在廣州那宗案件中,員警說是尹方明開車撞了員警大人,員警被迫鳴槍示警;而在貴州納雍縣的這宗殺人案中,王從友和員警根本沒有任何接觸,更無瓜葛,他明明是坐在別人的摩托車上回家,只是員警看到他隨身帶了個編織袋,就懷疑那裏面裝的是偷盜電纜的作案工具,隨之開槍。這種隨意開槍、隨意殺人簡直到了無法無天的地步,這豈不是比法西斯更殘忍的獸行?
據說貴州當地盜割電纜的現象很嚴重,但盜竊電纜的人總不至於依刑事犯罪論處吧?退一萬步說,即使是刑事犯罪,也應該通過正常的司法程式判案、定罪吧,何況一個奉公守法的摩托車修理工從未幹過這類事,而是員警心血來潮隨意開槍將他射殺。這也只有在咱們具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國家才有的吧。
廣州那宗員警殺人案甫一發生即引起社會的譴責,但至今仍沒有向社會公佈調查結果;而貴州這宗殺人案過去了將近一個月了,始被媒體曝光。更為蹊蹺的是,當地官方做出了令人瞠目結舌的決定,即向死者家屬賠償25萬元款項,而這25萬元中官方只拿出50,000元,其餘20萬元由涉案員警家屬賠償。看來當地官方真乃深謀遠慮也。大概主管官方以為死者家屬對涉案員警痛恨至極,令員警賠付大頭,大概可減輕死者家屬的怨恨,進而減輕對政府的怨恨。但這也太違反常理了吧,涉案員警是公務員吧,賠償主體理應是公安局,但他們卻胡亂作為。現在這事已經過去了近一個月了,尚無下文,如果不是那個敢說話的《新京報》的報道,很可能這個案子就被當局壓下去了,反正是天高皇帝遠,類似被遮蓋的事情還不知有多少呢。
在老百姓的眼裏,中國員警就是土匪、魔王的象徵,他們所做的惡事太多了,老百姓常說現在的員警比國民黨時期的員警還要壞上十倍、百倍。而員警鳴槍示警殺人的案例已不是一例兩例了,人們會問,甚麼時候黨國員警才能不再鳴槍示警而殺人?可能永遠沒有一個答案吧。
(轉自「民主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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