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記者吳雪兒香港報導】對於居港印尼華僑鄭淑玲來說,過去13年,都在追討中渡過。雖然內地仲裁庭於1996年7月30日作出裁決,判鄭淑玲得直,獲賠償實際投資損失的160萬美元(超過1,241萬港元),但在以後的10年期間,鄭淑玲多次為案件奔走,因涉案的中方股東不接受裁決,裁決始終未能執行。鄭淑玲的案子正是中國一家上市公司廣夏(銀川)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簡稱「銀廣夏」(000557))的前身。該公司於2001年涉及多宗造假事件。雖然銀廣夏有如此劣史及其後的造假劣行,但該公司到今天仍是國內一家上市公司。
鄭淑玲的13年青春被葬送在追討上,經濟亦受到很大的影響,除投資款項的損失之外,鄭女士為了這場官司,付出了很多財力、物力,加上時間都投進去,別的事情也做不了。
讓鄭淑玲感到最難過的是覺得虧欠了她的家人,她說:「我太相信對方,太放手的結果,我想不到會有這麼一個結果。」
合資合同埋下騙財伏線
鄭淑玲指出,在追討過程中,很多法律界的人士一看她的合同,就對她說:「裏面都可能有一些埋伏」,如合同上很多的義務都由鄭淑玲一方承擔,但鄭淑玲的權利,合資股東卻不認同。
1989年6月17日,鄭淑玲以香港註冊的登寶山磁製品有限公司與深圳市廣夏文化有限公司、寧夏電子計算機開發公司簽訂「關於合資經營深圳廣夏微型軟盤有限公司」的合同,經營3.5軟盤生產線。
當時剛發生了「六四」不久,是一個很敏感的時候,鄭淑玲當時也想過自己該不該投資,由於之前已經跟對方合作過,算是滿意,也有收益,同時也相信內地的政策對海外投資者是公平的,加上「對方熱情邀請,還說深圳市長會出來簽約」,於是她與對方合約合中外合資公司。簽約當天,多家媒體,包括香港的媒體在現場採訪,鄭淑玲對著鏡頭,進行了簽字的儀式。
1989年12月9日,合資各方同意並簽署「關於廣夏微型軟盤有限公司更換股東的總協議書」,股東增加及變更為寧夏伊斯蘭國際信託投資公司、深圳興慶電子公司、深圳市廣夏文化有限公司和鄭淑玲在香港註冊的密蘇爾有限公司。
鄭淑玲說:「整個中外合資佔8百萬美元,我們佔25%,我們的身份比較特殊,委託我們去承包,不夠就自己付,要我們先付訂金,訂購這些生產線。」
遭撤股被蒙在鼓裏兩年
1992年10月5日深圳市有關部門應三家中方股東要求,作出「更換股東等問題的批覆」,同意密蘇爾有限公司退出合資公司,由美國金河實業有限公司接替密蘇爾有限公司作為外方合營者。
該次的股東變換登記使密蘇爾有限公司完全喪失了股權及合營者地位,但鄭淑玲對於公司的股權被侵吞完全不知情。
其實在簽約1年以後,整條生產線陸陸續續上去,生產線在國內算是數一數二的。開始生產後,鄭淑玲指公司應該收入不錯,就在這個時候她驚訝的發現她的股東身份未有得到正式法律上的確認。
鄭淑玲於是要求召開董事會,對這個問題進行討論,但中方股東沒有按照她的要求召開董事會。鄭淑玲猜測,可能中方股東當時正加快做一些侵權活動。後來鄭淑玲查到自己的公司密蘇爾不再是股東,而是由美國金河實業有限公司代替了。
1993年11月深圳廣夏微型軟盤有限公司、廣夏(銀川)磁技術有限公司、深圳廣夏錄像器材有限公司合併改組,並吸收其它6家發起人共同成立「廣夏(銀川)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廣夏文化有限公司的陳川擔任銀廣夏上市公司的第一任董事局主席兼總裁。陳川於2000年2月因病去病後,深圳興慶電子公司的張吉生接任了他的位置,直到「銀廣夏」造假事發。
1994年9月三家中方股東向中4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北京總會申請仲裁,請求確認密蘇爾公司違約並承擔6.9萬美元的違約金,鄭淑玲才知道投資被侵吞。鄭女士於是向仲裁委提出反申請,請求仲裁終止合資合同並退還投資款項200餘萬美元(超過1,551萬港元)。
鄭淑玲說:「既然以別人代替了我們的股東身份,我們也不堅持一定要拿回股東身份。起碼把我們的這筆錢退回給我們。」(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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