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正在發生著的宗教信仰方面的血腥罪惡

信仰的德行得以體現,對邪惡既意味著災難。中共《憲法》裡也規定了宗教自由權利。但從其建政迄今,在這一領域,與人民這項與生俱來的、屬於人的權利,也屬於它自己憲法原則確定的權利的作戰,是這個政權永無倦怠,永無止歇的惡習。一方面,無《憲法》法院保證,《憲法》條文原本就是一紙空文。即便如此,較低層次的文件、法規〈如國務院年度宗教事務條例〉規章層層設障,公開肢解、屏堵《憲法》價值的偶然顯現。

始於1999年,迄今已持續了8年的對「法輪功」修煉者的血腥鎮壓,超過了迄今人類已知的凶狠程度。3000名修煉者被在不同階段以各種方式殺死,致傷者難估其數。數以十萬計的修煉者被以勞教名義非法關押。數以百萬計的修煉者,被「610」以法外,按市級行政區劃配套建立的「強制教育轉化基地」非法關押。這種關押比勞教制度更加隨意及簡化。轉化手段的血腥及凶殘真相直可驚駭天地。數以千萬計的人受到不同形式迫害,尤以讓人不恥的是,數量驚人的孩子因父母的修煉而被趕出了校門,流浪街頭(去年8月至今,我女兒在她的學校門口,多次接觸到這樣的孩子。流浪中的他們,竟冒險來安慰、聲援格格,女兒每每放學回家講述這些,我和妻子都心如刀絞)。

對「法輪功」已持續了8年的慘烈鎮壓 ,是中國乃至全人類最為持續,最為深重的人道主義災難。這也是我在這封信中,要首先強調之的原因所在。關於有涉這方面的事實及證據問題,在這方面,首先我推薦我自己親身實地調查後形成的調查報告,那些都是我作為律師身份形成的法律證據。

就在我作第三封公開信的調查時,28歲的具有醫科大學本科學歷的劉博陽和他母親的屍體還控制在當地「610」的手裡。他和他的母親在不到十天的時間裡,在同一棟樓裡被折磨致死。死前數日每到深夜,母子慘叫聲互聞。中共警察在這樣慘叫聲停止之前的駭人罪行,創下了統治者辱沒人類名譽的恥辱記錄。而其他如楊光等所有的被調查對像,至今仍都活在人世,他們本身就是活的事實證據。其次,我今天要不禮貌的「逼問」朋友們如下幾個問題,亦是我作為人類的一員向整個今天人類提出的質問:一、中共今天在法輪功問題上,已持續了8年的反人類及群體滅絕罪行是人類共同面對的問題,還是僅屬於那些受害者所面臨的問題?二、中共的反人類及群體滅絕罪行,是整個人類文明、人類倫理、人類尊嚴及道德所面臨的威脅,還是僅屬於那些被殺戮即被壓迫者?三,人類今天還有無能力面對這種被國家權力遮蔽下的反人類及群體滅絕罪行?這裡有三個層面的問題,即:1、 其一,今天的社會還有沒有勇氣及良知條件來面對這種長期的公開的反人類及群體滅絕罪行?2、 其二,在有了這樣的勇氣基礎上,有無改變之的主觀及客觀技術條件?3、 其三,從反人類和群體滅絕罪的國際法簡單明敘罪狀看,中共之江澤民、羅幹、周永康、劉京等一大批官員的實體行為完全成就了該兩項罪構成的全部主客觀要件。關於證據問題,並不在於它的本身是否缺乏的問題,這裡仍在乎於國際主流社會有無責任和勇氣誠實地面對既有證據的問題。a) 其一,被非法致死的3000條人命(在我們的麻木中,這個數字仍在不斷地增加著), 1,他們有名有姓有出生年月及身份證明和生前住址為證;2,有死亡過程事實為證;3,有死亡結果事實為證;4,有他們的屍體、骨灰及墳墓的存在事實為證;5,有他們仍活著的親人及朋友的記述為證;6,絕大部份還有他們死亡前客觀發生過的非法搜捕過程事實為證;7,活摘器官總還有大部份屍體的臟器都給草草縫合事實,醫院電話記錄及具體參與摘除者的舉證為證;8,有相當數量的屍體照片為證;9,具體殺戮的執法者仍都健在,特別法庭可對他們傳訊獲證;b) 其二,大量的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拘捕後從此消失的其親人的敘述為證,諸如青島大學的張教授,其女婿被打死後,其女兒到派出所後從此失蹤的類似大量實例。c) 其三,仍活著的不低於十萬的經歷過被電刑,被電擊過生殖器,老虎凳、竹籤刺等酷刑迫害的受害人的存在為證。d) 其四,數以十萬計的曾被勞教過的法輪功學員的存在為證。e) 其五,仍被以勞教名義至今關押在專制牢房裡的活人為證。f) 其六,數以百萬計的曾經被以強制「教育轉化」名義非法關押過的活人為證。g) 其七,今天仍被以強制「教育轉化」名義非法關押著的數以百萬計的活人為證。h) 其八,大量數額不詳被趕出校門後流浪街頭的孩子為證。i) 其九,數千萬被連累了工作、就業、生活、出國及人身自由等受到影響的活人存在為證。j) 其十,中共體制內大量的心存良知的具體執行者的見證為證。四,今天我們共同不能迴避的是要不要追懲的問題,反人類罪,群體滅絕罪的國際公法法律價值,能不能在中國存有例外的問題?國家權力的遮蔽造成的程序技術上的困難我們不會忽視,但啟動包括通緝在內的刑事追懲程序是現實的、可能的,同時在國際公法原則上它又是必要的。

我用較大篇幅向朋友們談「法輪功」問題,是因為它是這個時代人類面臨的最大的人性災難。但之並不意味著在中國,其他類宗教的權益就不受侵犯。與觸目驚心的「法輪功」災難對應的是,中共從不停歇的對家庭教會的野蠻打壓。在對付家庭教會成員的問題上,除了北京上海這樣的大城市,由於反抗力量較為強勢,專制者尚有所收斂外,在全國縣級以下地區的鎮壓手段上,家庭教會成員與法輪功成員的界限就不再那麼明確。對二者的鎮壓、搜捕幾乎沒有區別。我的家鄉是個小縣城,那裡每年被抓捕、關押、搶劫的家庭教會成員,數量遠在「法輪功」成員之上。從時間的持續性來看,中共對家庭教會的非法迫害可謂歷史悠久,從我對新疆家庭教會成員被迫害的調查情況來看,中共專門養了一批警察,常年執行著對家庭教會的攪擾、迫害和打壓。最近,新疆基督徒周通等人的被非法關押,即是這種對基督徒迫害罪惡的繼續,這在中國社會是公開的秘密。最近幾年,中共對西藏宗教信仰的血腥鎮壓的殘暴程度呈增勢。

二,對人民自由權利的野蠻壓迫

自由,是人類精神生活中最為重要,且也最為古老的組成內容。人類是在這個星球上迄今唯一的生理需求之外,還有著與之比肩重要的精神需求者,這足見人類在上帝那裡是何等的幸運。但在中國這種幸運被權力粗暴剝奪。

在中國社會,自由不僅是奢侈品,更是被歷代專權者視作是危險品。對人類自由願求的野蠻打壓不僅是反人性的,也是反天理的。出版自由是現代文明社會的基本標誌,是現代世界裡自由的主要成分,是一個社會自由的基本組成部分。在一個沒有憲法法院的國家裡,言論和出版自由不僅是公民自由和安全的保障,實際上也成了這方面的惟一保障。在這樣的社會裡,如果出版和言論自由也被禁絕,人們盡可想像官權會專橫到何種可怕的程度,被壓迫者的屈辱、無助是可想而知的。

中共歷來把控制國內媒體當成最重要的政治任務。在這方面,他們從來只有來自技術而非道德方面的苦惱。近年來,尤以最近三、四年以來,隨著人們維權意識的覺醒及要求自由的呼聲日盛,中國特權集團已成驚弓之鳥,對媒體的高壓控制已到了變態的地步。不時地製造一起起震驚世界的,對依法行使言論自由權利公民的非法迫害事件。僅最近兩年裡,張林、鄭貽春、楊天水、郭啟真、郭飛雄、嚴正學、力虹等一大批國內外知名的網絡作家被非法關押。尤其最近,中共不顧國內外對之的善意呼聲,再次幹出了非法抓捕呂耿松先生,迫害他家人的不法喪德事件。近日中共公安部緊急通知,勒令各LDC服務商,在十七大前必須關閉所有的論壇、博客、留言板等交互型網站。整個機房如要發現超過七例,將強制關閉機房,並予經濟重罰。再掀其野蠻權力史上非法打壓媒體的惡浪。

結社自由是政黨專制或大人物專權的剋星。在一個沒有結社自由的社會裡,等於不存在人們可以防止暴政的堤壩。民眾因缺乏結社而形成的一盤散沙的狀態何以抗衡由國家出面組織起的鋼鐵暴政機器?那種脆弱與無奈感是民主社會的人們無法想像的。在這樣的國家,一個民族常要受一小撮潑皮無賴各個擊破、殘酷壓迫。在中國社會,即便是組建政黨的思想和相關言論也會被中共當作是第一恐怖現象予以非法打壓。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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