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綜合報導】一項調查發現,本港多處地方的燈光或射燈過強,造成光污染。調查團體建議政府立法限制招牌及廣告燈的開關時間、用電量及光度,並在3年內以慳電膽取代鎢絲燈泡。

環保觸覺過去1個月收到近80個市民投訴,指居住環境附近有店舖或招牌的強光造成光污染。團體經調查測試後發現,金飾店用的燈光最多,其次是燈飾店、化粧品店及「幻彩詠香江」等。其中在旺角彌敦道的1間金飾店,測試的燈飾光度高達3,000多度,甚至有金飾店的櫥窗燈飾更錄到超過4,000度,大約是1間正常辦公室燈光光度的8倍。而在燈飾舖亦錄得頗高的光度,加上店內的燈飾長開,店內的溫度亦頗高。

另外,維港兩岸的幻彩詠香江以大廈外牆的燈,向天空發出鐳射光吸引遊客,還有煙火效果,亦增加光及空氣污染。

環保觸覺指根據標準,2,000度的強光已足夠用於納米產品的生產線作仔細檢查。環保觸覺表示,會向被投訴的機構發信,建議他們減少照明,並建議政府3年內立法取締鎢絲燈,轉用慳電膽,政府部門亦應率先減少用電。

另外,一批綠色和平的成員昨日下午到迪士尼樂園的酒店,抗議酒店大量使用鎢絲燈膽,加速全球暖化問題。代表指,單是迪士尼酒店大堂2個大型水晶燈,使用200個鎢絲燈膽,2年耗電21萬度,如果改用慳電燈膽,可以減少排放9萬公斤二氧化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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