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訊】21日公佈的調查報告摘要顯示,美國中央情報局(CIA)前任局長特奈與中情局其他幾位高階官員,應為中情局領導階層未能預防2001年9月11日的恐怖攻擊負責。
據中央社報導,中情局內部的這份調查報告在2005年6月完成,但被列為機密至今。在報告中,中情局督察長曾建議成立一個「責任調查委員會」考慮如何懲戒特奈及其他高階官員的失職行為,可是當時的中情局長高斯拒絕此一建議。
中情局現任局長海登在解除最高機密的摘要中表示,他認為如今沒有理由再考慮督察長提出的這項建議。
調查報告認為,在911恐怖攻擊發生前,特奈未能制定一個對抗阿蓋達恐怖組織的整體策略,而且雖然泰納特聲稱反恐是中情局的首要任務,但他卻沒有利用局長職權積極進行反恐活動。
調查報告同時責備特奈未能化解中情局與美國國家安全局之間的爭執,911恐怖攻擊發生後,這些爭執妨礙了這兩個機構在對付阿蓋達恐怖組織上的的相互合作。報告指出,責任調查委員會應檢討特奈在局長任內的表現,並考慮採取懲戒措施。特奈則發表聲明說,這份調查報告的結論「完全錯誤」。
除了特奈以外,督察長在報告中也建議責任調查委員會懲戒中情局前任行政主管柯隆卡、前任情報行動副主管巴維特,前任反恐中心主管布萊克以及其他4位官員。
反恐中心主管布萊克受到批評的主要原因,就是反恐中心成立一個專責單位追蹤阿蓋達恐怖組織頭目拉登的活動與行蹤,可是這個單位不但缺乏經驗、專業技術與訓練,而且工作過度。
中情局督察長在調查報告中指出,反恐中心屬下各個單位之間的協調合作欠佳,因此未能及時發現911恐怖攻擊主謀哈立德.穆罕默德的關鍵性角色。
調查報告也批評中情局未能與聯邦政府其他執法機構分享有關情報,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911恐怖攻擊案兩名劫機者納瓦茲與哈立德的行蹤。
中情局於2000年1月即獲悉,這2個人曾經前往馬來西亞首都吉隆坡參加恐怖組織嫌犯的會議,而且其中一人還取得前往美國的入境簽證。中情局反恐中心於2000年3月中旬獲悉,另外一人從曼谷搭機抵達洛杉磯。
可是雖然有50到60個人親自看過,中情局有關這兩名劫機者行蹤6份電報中的一份或數份,可是直到2001年8月以前,中情局都沒有把這些恐怖攻擊嫌犯的情報通知聯邦調查局與國務院。
調查報告指出,在1993年以前,中情局對阿蓋達恐怖組織沒有整體的策略分析,對拉登也沒有完整的全盤性報告,沒有仔細考慮恐怖分子利用飛機作為攻擊武器的可能性,對於美國成為恐怖分子攻擊目標的分析也相當有限,而且在2001年春季與夏季接獲威脅的情報後,也沒有進行全面的分析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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