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綜合報導】1名印尼籍女傭承認虐待1名只有2個月大女嬰,導致她身體多處骨折,昨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2年半。

法官判刑時指,無法理解被告為何要向1個沒有能力保護自己的女嬰,作出虐待行為,慶幸的是女嬰最新的身體報告,顯示肢體正常,骨折部份已經痊癒,並無肌肉萎縮,手腳沒有出現不對稱。法官又提醒公眾,虐待嬰兒是絕不能接受的行為。

香港家庭傭工僱主協會表示,每年都接到約30宗有關傭工涉嫌虐待少主的求助個案,但情況未算普遍。

協會主席羅軍典建議,僱主在聘請傭工前,應親自與對方面談,留意對方照顧小朋友的工作經驗是否足夠。他說,僱主聘請傭工後,應多留意子女的身體狀況,及與傭工之間的相處,假如覺得有可疑,可以在住所安裝閉路電視作監察。

事發於去年10月,女嬰母親發現女嬰左大腿紅腫,經醫生檢驗後發現多處骨折。被告其後承認,曾以旋轉方式扭傷女嬰腳部。女嬰的母親懷疑女兒被虐待,於是報警拘捕女傭。而事隔8個月,快滿1歲的女嬰仍未學會爬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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