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訊】美國一名男子盜用他人身份,企圖謀取150萬美元的不當所得,最近遭到法院判刑3年6個月。由於量刑與詐財所得不成比例,等於坐牢1個月就可以換取35,700美元,相當於月入港幣28萬元。
據中央社亞特蘭大8日專電,面對如此「輕騎過關」的刑期,亞特蘭大媒體不禁嘩然譏稱,搶劫銀行的強盜們以後得要牢牢記住:「腦力勞動型犯罪付出的刑期代價較少。」
今年27歲的葉曼藉由偷取社會安全號碼、信用卡卡號、銀行賬號、以及各類的個人資料,掏空受害人的賬戶存款,並大量盜刷信用卡,使得受害人高達225人,並且遍及各個國籍,詐騙金額為150萬美元。
檢察官納麥爾斯表示,由於葉曼犯案涉及許多外國銀行,因此亞特蘭大警方還與美國特勤局共同聯手辦案,才追查到葉曼犯案的小公寓所在,一舉將他擒獲。
納麥爾斯指出,由於部分受害人發現賬戶異常的現象,追查到收費源於亞特蘭大,因而報警處理,所幸得以在葉曼全面使用盜取的身份資料之前,將他繩之以法,不然這宗國際身份竊盜案件將更棘手。
「身份竊盜」是益發嚴重的犯罪,據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統計,每年美國的消費者和企業為此付出的代價高達500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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