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綜合報導】教育學院風波聆訊接近尾聲,昨日一連兩日代表各方的律師展開結案陳詞。

代表教院正、副校長的律師首先陳詞,他指出,證人證供可信,對教院施壓合併、電話炒人及「我會記住,你要付出代價」的三項指控都有證據支持。教院校董會前主席分別提過,李國章曾說如果不合併,教院會被蹂躪,以及李國章被指在電話中向莫禮時表示,如果不合併,就任由當時教統局常任秘書長羅范椒芬削減教院學額,這兩件事都引證出李國章想兩校合併的立場。

但委員會主席楊振權表示,作為教育界的最高官員,基於公眾利益,為何不可向院校施加一定程度的壓力,為合併進行遊說。楊振權又反問,院校自主是否反對政策的檔箭牌。

代表教院正、副校長的律師資深大律師李柱銘表示,針對教統局的3項指控都有實質證據。他形容,教院前校董會主席葉錫安及教授莫慕貞是可信的證人,葉錫安引述教統局長李國章指,教院不合併就會被蹂躪,引證教院面對不合併就會被削學額的指控,而莫慕貞的證供亦引證教統局前常任秘書長羅范淑芬曾致電要求解僱教院學者。

李柱銘認為,引證李國章個性,他會說出「如不發聲明譴責靜坐教師,就會與教院慢慢算帳」的言論。基本法列明要保障學術自由和院校自主,只要政府以強迫或威嚇手段要求院校合併,都可以構成不適當干預。

代表政府的律師表示,教院副校長陸鴻基的證供並不真確,因為他希望取悅教協以協助教院,向政府爭取設立教師培訓基金,在是否發聲明譴責超額教師一事上有個人動機;以及證人莫慕貞指證羅范椒芬「炒」教院學者,證供是基於對羅范椒芬的個人印象,令人懷疑她部份證供捏造。

昨日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決定,批准與教育學院風波調查委員會延至6月20日或前提交報告。政府發言人表示,委員會在今年2月15日獲委任成立時,按要求須在4個月內(即6月14日前)完成調查,作出總結並呈交調查報告。

發言人說,已備悉與調查有關的各方人士所進行的結案陳詞至6月6日方會完成,因此有需要延後呈交調查報告的期限,以便委員會有足夠時間準備調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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