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訊】台灣立法院521日初審通過「身心障礙者保護法」部份修正草案,提高國內各公、私立機構進用身心障礙者人數的比率。預估可為全台有就業能力的身心障礙者增加4,800個就業機會。此外,修法也新增規範媒體不得用歧視性的稱呼或描述來報導身心障礙者。

據中廣新聞網報導,根據台灣內政部調查,目前國內各公、私機構進用身心障礙者的總人數,雖然已經超過法定標準,但仍超過一千家機構、三千多個空缺沒有依法聘用身心障礙者,顯示仍有調整空間。

立法院初審通過「身心障礙者保護法」,將現行不得低於2%的門檻,調高為3%,估計新制上路後將可為身心障礙者增加近五千個就業機會。身心虐待或利用身心障礙者行乞等行為,最重可罰新台幣15萬元。

此外,為了避免新聞報導污名化身心障礙者,修法也規定,身心障礙者涉及案件,法院還沒判決,確定發生原因跟身心障礙狀況有關之前,媒體不能把事件發生原因歸咎於當事人的疾病。同時不能用歧視性的稱呼,來報導身心障礙者,否則將可開罰新台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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