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訊】總部設在紐約的「人權觀察」11日公佈的一份報告說,中華全國律師協會《關於律師辦理群體性案件的指導意見》限制了律師和當事人的基本權利,是中國司法改革進程的一大倒退,應予取消。

據自由亞洲電台報導,中共今年3月通過並試行《關於律師辦理群體性案件的指導意見》,其中所謂「群體性案件」,是指當事人人數達10人以上的案件。

《指導意見》說,律師可以接受群體當事人的委託,但是在辦案過程中應當接受司法行政機關的監督與指導;律師受理群體性案件後,應通過正當渠道及時向政府部門反映情況,勸解當事人不越級或群體上訪,恰當把握與媒體的關係等等。

「人權觀察」報告表示,《指導意見》向律師提出的要求,違背了當局有關建立公正司法制度的承諾。

「人權觀察」亞洲部副主任芮莎菲表示,人權觀察是在對《指導意見》如何對律師產生不良影響作了幾個月的觀察以後,才公佈星期一的報告的。

芮莎菲表示,正當中國群體性抗議事件頻頻發生、中共政權聲稱要通過法治來解決問題的同時,卻對辦理這些案件的律師施加這麼多的限制。假如律師本人會因此受到打壓,那麼百姓就無法通過司法來討回公道;在伸冤無門的情況下,只有走向街頭。長此以往,中國社會只會變得更動盪。

芮莎菲表示,中共官員不能面對司法改革帶來的挑戰,芮莎菲說:「司法改革,實現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中國社會中的群體性抗議事件就有望減少。

但中共也許是想,如果真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了,那政府官員就要與庶民同罪——這對他們來說太可怕了,這等於是賦予司法機關以執政黨所不能控制的權力。

口口聲聲致力於司法改革的政府官員不能面對這個挑戰。」

紐約開業律師李進進表示,《指導意見》首先違反了百姓的訴訟權利,憲法規定他們有權利上訪,到法院提出訴訟,這樣做是通過律師限制了這些人的權益;第二,違反了律師和客人之間的保密關係;第三,如果律師不執行這樣的「指導」,我們可以判斷他可能會遭到一定的處分,這樣當然妨礙了律師為民眾爭取權利這樣的權利。

美聯社援引北京律師協會一位前官員的話說:「《指導意見》從指導原則到具體內容都是錯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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