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綜合報導】1名父親因為兒子未做好功課,罰9歲兒子赤裸遊街,父親虐兒罪名成立,昨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自簽1千元罰款及守行為2年。

裁判官判刑時指,兩份精神報告顯示,46歲的被告,有偏離社會的性格,脾氣暴躁,有暴力傾向,但無需接受精神治療。裁判官宣判時說,相信被告疼惜兒子,出發點是良好,但認為他教子不得其法,除了令兒子有刻骨銘心的經歷外,達不到任何目的,只會令兒子終生不悟,希望被告教仔時,多聽第3者意見。

另外,被告上月由於因同類案件而被捕,所以暫時要還押候審,案件在本月27日在屯門法院提堂。

防止虐待兒童會指,用羞辱方法教子女,會令小朋友產生心理恐懼,並破壞親子關係,建議被告學習正確教子方法。有社工就提醒家長,管教孩子時要保持冷靜。

有臨床心理學家表示,裸體遊街的懲罰方式具侮辱性,會嚴重打擊兒童的自信心,引發更多情緒及行為問題,影響他們成長。

案情指,被告陳國炎於去年10月23日在天水圍家中,因不滿兒子未完成功課,於是強迫正在洗澡的兒子,不准他穿衣服在住所附近裸體遊街,他太太勸阻無效,於是報警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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