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綜合報導】本港一名女子與內地男子假結婚,早前承認一項串謀欺詐入境處罪名,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法官判刑時指出,假結婚屬嚴重罪行,一般考慮判以監禁,但因被告主動向警方報案,在案中沒有實際得益,年紀輕及記錄良好,並自願成為控方證人,因此接納辯方律師和感化官報告的建議,判社會服務令160小時。
案情透露,25歲女被告徐穎珊,為了獲取1萬元的報酬,在仲介人的安排下,與23歲內地男被告趙偉在2004年假結婚。被告其後收不到報酬。趙偉自「結婚」後,先後6次以探妻為由,申請雙程證來港,每次逗留最長可達3個月,其間他沒有探望「妻子」,直接到工廠當「黑工」掙錢。他亦以婚書向內地當局申請單程證排期來港定居,準備在取得香港居留身份後,便與女被告離婚。
至今年6月,趙偉在香港一工場當「黑工」時,在入境處一次反黑工行動中被拘捕,入境處調查後對趙與徐的婚姻存疑,遂作深入調查。徐穎珊被入境處審問時承認假結婚,並供出仲介人資料,促成入境處破案。趙偉承認付3萬元由中間人安排與香港女子假結婚,他較早前被判入獄4個月。
根據現行香港法例,任何人士如干犯串謀欺騙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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