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記者吳雪兒香港報導】香港高等法院就台灣與香港法輪功學員控告港府入境處處長強制遣返決定違反基本人權的司法覆核案件中,港府提供法院「機密文件」並要求不讓原告律師審閱。法院於5月26日裁定這些文件得受「公共利益豁免」保護,後經原告律師聲請再開庭辯論,在上週五(2日)經過1個多小時的聆訊後,法官夏正民當庭宣佈維持原判。
在昨日的聆訊中,法官夏正民一再向原告律師夏博義解釋港府提供的這份文件,基本上跟案中4名台灣原告為甚麼被拒絕入境沒有甚麼關係,與案件有關係的部份非常的少,而且這些文件本身有它的機密性所在,因此原告方面不需要看該些資料。
對於法官的解釋,夏博義說:「我們完全在黑暗中,我們根本不知道這些文件到底是什麼樣子,它的內容、它的形式與本案原告的權益的相關性。」他說,因為不知道文件的內容,原告不知如何去申辯,因此原告的訴訟權利也無從保護。
台灣原告之一、紐約州律師朱婉琪對於法庭維持原本的裁定,表示失望,但她指出:「如果法官也真的認為即使是『機密文件』也無法說明問題,那法官心裏應該很清楚兩點,第一:港府從來就沒有誠意協助法院發現真實;第二,港府指稱我們有保安理由或是影響國家安全的說詞根本是空穴來風、子虛烏有。」
拒絕入境是破壞一國兩制
她說,這3年多來,港府從來就沒有就這個關係到基本人權的司法覆核案件提出任何具體證據,「因為我們4個台灣原告,根本沒有他們所指稱的有所謂國家安全的問題,或者有保安理由的問題」。
朱婉琪相信港府根本就提不出甚麼證據。她說:「港府的指摘根本就是莫須有,真正的理由不是我們影響了國家安全或保安,而是因為我們煉法輪功,中共不讓我們進入香港,所以港府提不出具體的說明和證據。而中共所提供港府要求拒絕我們入境的理由,是破壞人權的理由;我們相信港府手上一定握有中共破壞『一國兩制』的證據,卻無法接受司法的檢驗,所以港府怎麼樣也不願意拿出來。」
她續說:「我們願意相信法官說這些機密文件跟所謂我們4個人被拒入境的行政決定並沒有什麼相關。我們完全是清清白白的,我們被拒絕入境真正的背後原因是因為我們是法輪功學員,而這個原因是港府最不敢披露的,包括不敢向法院披露。因為一旦披露出來後,港府無異是承認當了中共破壞香港『一國兩制』的幫兇。」
夏博義表示,會再寫信要求港府提供一切跟本案有真正相關的證據資料。朱婉琪代表原告說:「法輪功原告越往案件的深處挖根,港府越難以自圓其說,越荒腔走板,對於司法、對於台灣人民及香港人民越難以交代。港府最好配合,真正拿出中共幕後提供的法輪功名單,不要把路越走越窄,這是原告對港府的忠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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