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訊】東莞市民姚女士5月1日帶著兒子到麥當勞餐廳用餐,有一女子趁姚女不備,搶走她的手提袋,最後,搶包女子及兩名同夥逃之夭夭。

姚女士總共損失價值2,000多元人民幣的手機、現金450元。姚女士認為,就是因為這家麥當勞餐廳內沒有相應的安全保護措施,而且工作人員對不法行為漠視縱容,才造成她的損失。於是,姚女士將這家麥當勞餐廳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令這家餐廳賠償損失人民幣2,900元。

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查明,姚女士被搶時,剛好保安去用餐,餐廳內並無當值保安人員,然而被告麥當勞為知名品牌餐廳,理應配有完善管理系統,對突發事情應能及時有效地採取應急措施,於客流量大的時候亦應配有專門的保安人員,可是,搶案事件發生時,被告經營的餐廳內並沒有當值保安人員在場。

不過,法院又認為,這家麥當勞餐廳已提醒消費者要看管好自己的財物,但姚女士卻在用餐時把手提包置於桌面,讓不法份子有可乘之機。因此,法院最後判決麥當勞應賠償姚女士30%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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