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訊】台灣財政部表示,明年

11日起,包括跨關區報關應辦理事項、小汽車關稅配額、旅客攜帶大額外幣入出境登記表、進口瓷磚的原產地認定基準,以及進口酒類查驗辦法等5項關務措施,有部分更動,請民眾多加留意。

據中央社報導,「報關業跨關區報關應配合辦理事項」從

200611日起施行,為台灣行政院挑戰2008競爭力計劃項目之一,初期只適用於自由貿易港區事業的進儲、出口、轉運報單,全台各自由貿易港區之貨物均可委由同一家報關業申報,有助於廠商與報關業間的合作關係,且先放後稅的擔保額度,在各關區可共同使用,靈活企業資金運用。

小汽車及其底盤實施關稅配額的核配方式,明年起也略有變更。原採「事先核配」辦理的國家,現在除製造國(包括日本、南韓、馬來西亞、南非、澳洲、墨西哥及泰國等

7國)採「自行核配」,且關稅配額證明書應以電子簽證方式申請外,其他每一WTO會員,改由海關按貨物「先到先配」方式電腦控管,配額數量均為2736輛。

另外,明年

11日起,若入出境旅客申報攜帶外幣等值達新台幣150萬元以上,海關各入出境行李檢查單位一律要求旅客另行填報「旅客攜帶大額外幣入出境登記表」,民眾也需多留意。

至於爭議許久的進口瓷磚原產地認定基準,明年起,也應以進口貨物原產地認定標準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也就是「原材料經加工或製造後,所產生之貨物與原材料歸屬之海關進口稅則前六位碼號列相異者」的規定認定。

所以,在今年年底前,東南亞國家尚可以進口大陸的磚坯在當地進行加工程序,只要附加價值超過

35%,仍可進口到台灣,但明年11日起,原產地認定以窯燒的產地為認定標準,35%的附加價值規定將不再適用。也就是說,除非完全由東南亞地區完成所有生產程序的磁磚外,任何中國大陸的磁磚不准以任何形式進口台灣。

為強化進口酒類衛生管理,保障台灣人民健康,「進口酒類查驗辦法」明年

11日起也要正式實施。未來依規定,進口酒類應經台灣中央主管機關查驗符合衛生標準後,才能輸入。這項新增制度分兩階段進行,明年11日起,查驗啤酒類、水果釀造酒類、穀類釀造酒類,與其他釀造酒類。進口葡萄酒查驗時程,則變更為明年71日,並自明年71日起,全面查驗所有進口酒類。◇

-------------------
局勢持續演變
與您見證世界格局重塑
-------------------

🔔下載大紀元App 接收即時新聞通知:
🍎iOS:https://bit.ly/epochhkios
🤖Android:https://bit.ly/epochhkand

📰周末版實體報銷售點👇🏻
http://epochtimeshk.org/stor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