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記者浦慧恩香港報道】「民間電台」召集人曾健成,昨日向廣播事務管理局影視處申請3個月的試播期。不過,廣管局以法例中並無有關試播的規定為由,拒絕接受申請。
昨日下午,曾健成去到位於灣仔的廣管局,向影視處申請由11月起以每週1次,每次兩小時的排程,進行3個月試播。但影視處指現行法例中沒有關於試播的規定,不會接受申請,並重申任何人未經批准進行廣播是違反電訊條例。
曾健成就表示,廣管局並沒有清晰指引給他們,「民間電台」會搞清楚有關方面的問題,但試播就會如期進行,會謹慎
地做下去。電訊管理局前日收到新城電台投訴,指「民間電台」3日晚間佔用該台的頻道進行1小時公開廣播。電訊管理局說仍在跟進投訴,若有足夠證據,不排除提出檢控。
曾健成對此發表嚴正聲明指出:《基本法》雖然保障市民的言論自由,但是如果言論的載具由政府及大財團控制,市民的言論自由空間仍然會被限制,言論自由變成幌子,「空有自由之名,無自由之實」。
他批評政府將本來屬於公共資產的大氣電波頻譜分配給商業機構,令到無財無勢的小市民難以染指,大氣電波根本就難有非商業化、非主流化(包括弱勢社群)的聲音。
他還表示,本港的聲音廣播缺乏的不單單是量,更是質。他說:「我們籌辦『民間電台』就是要踏出第一步,補充本港在這方面的不足,為未來色彩斑斕及多元化的聲音廣播邁出一步,是民間的第一步,民間的一小步。」
市民真正自由表達第一步
「民間電台」在3日晚間進行了1個半小時的試播,目的是測試器材及供頻的穩定性及覆蓋率,以便將來正式開設「民間電台」後提供完善的覆蓋與服務。
曾健成指出,「民間電台」成功試播後,獲得大量市民的賞識與讚許,認為是「民間電台」成功的第一步,市民真正的自由表達的第一步,而此事也獲得真正熱愛自由的傳媒的廣泛報道。
「民間電台」日前用於試播的FM102.8兆赫頻率,目前常常被內地電台的電波佔用。曾健成說:「我們『民間電台』是一個為民請命的民間傳媒機構,充分利用該頻道有何不可?為何內地電台的電波經常佔用
卻可以?爭取言論自由有何不對?」「相信市民的眼睛是雪亮的,我們堅信真理,我們堅守原則。正義的事業一定會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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