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香港國安警懸紅通緝的移英港人張晞晴,今年5月向英國政府申請永久居留權(ILR)時一度遭遇阻滯。《每日電訊報》報道,內政部曾要求張提供關於其「自行申報罪行」(self-declared criminality)的詳細資料。倡議組織及英國國會議員致函批評,指做法等同認可港府的政治迫害。在相關信件發出24小時後,張的申請隨即獲批。

張晞晴與家人於今年5月一同遞交永久居留申請,其家人的申請早前已順利獲批,唯獨張的個案因涉及通緝申報而受阻。內政部向其發出的電郵中,指需要更多資訊以全面評估其「罪行」情況,要求她提交關於「改過自身、處罰、判決或相關活動」的資料,以及與案件有關的法庭紀錄或其它法律文件。

現年21歲的張晞晴2021年移居英國後,被指違反香港《國安法》而遭港府懸紅100萬港元通緝。她接受《每日電訊報》訪問時對事件表示憤怒,質疑官員若有閱讀她已提交的文件或了解案情,應立即明白她是「跨國鎮壓」的受害者,而非要求她反覆證明自己不是罪犯。

她強調,政治迫害的受害者不應承擔反駁政治動機指控的責任,亦不希望再有人遭受被承諾提供避風港的政府視作嫌疑人的恥辱。

IPAC介入後24小時內獲批

對中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及其成員、上議院議員奧爾頓勳爵(Lord Alton)上周介入事件,聯名去信內政部批評相關做法。信中指出,張晞晴唯一的「罪」是為民主發聲,內政部要求她解釋所謂的「罪行」,等同為政治迫害背書,做法令人難以置信。信件寄出及與官員溝通後不足24小時,內政部即批准了張的申請。

IPAC發起人裴倫德(Luke de Pulford)批評,官員若無法辨別真正的罪犯與高調的懸紅受害者,便不應負責審批簽證申請,指事件令英國對香港的承諾淪為笑柄。張晞晴亦補充,大多數移英港人並無人脈或媒體關注,不應僅依靠國會議員的介入才能獲得公平對待。

另一名被懸紅通緝的流亡港人劉祖廸,其申請入籍英國時亦被審批長達8個月,直至傳媒關注後,才於上月獲得批准。英國內政部發言人回應查詢時表示,政府對在英港人的支持一如既往地堅定,並指出自2021年以來,已為超過17萬名港人提供安全庇護,未來亦會繼續歡迎港人來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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