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提出加強市區重建局在樓宇大維修工程中的招標職能,計劃規定所有申領政府資助的樓宇大維修項目,須由市建局制定顧問公司及承建商的預審名單,並由市建局協助決定中標結果。發展局局長甯漢豪今日(15日)在立法會表示,有關措施旨在堵塞現行制度漏洞,減少圍標及不當利益輸送的風險。

甯漢豪指出,市建局擬制定更嚴謹的顧問及承建商預審名單,審核因素除包括公司背景、刑事及紀律處分紀錄,亦會參考相關部門的監管紀錄及過往工程表現。她強調,預審名單不能僅以投訴或違規次數作量化評估,亦須審視違規性質及嚴重程度,「要看質,不只是看數字」。

她又稱,預審名單將採取動態管理,如日後發現入選公司有問題,可隨時將其剔除。政府亦不排除研究以法例形式,賦予預審名單免受法律挑戰的地位,以確保制度有效運作。

根據建議,凡接受政府樓宇維修資助的業主立案法團,須接受市建局為其揀選的顧問及承建商;未有申領資助者,市建局亦會提供建議名單,供業主參考。工程展開後,如顧問或承建商提出更改工程範圍或增加費用,市建局亦會提供獨立意見,協助業主把關。

甯漢豪同時回應有關設立獨立樓宇維修監管局的建議,認為須先釐清其職能定位。她指出,若監管局主要協助業主監督工程,與由市建局揀選顧問及承建商的角色相近;若賦予其執法權力,則或與屋宇署現有職能重疊,政府對有關建議持開放態度,會繼續聽取意見。

針對屋宇署發出驗樓通知書的批評,甯漢豪澄清並非一刀切。全港逾2萬棟樓齡達30年樓宇中,僅9,000棟獲發通知,當中約七成樓齡超過50年。屋宇署按風險為本原則發出通知,考慮樓宇狀況、投訴及地區意見。她又指,過去10年,樓齡達50年或以上私人樓宇每年平均增加510棟,屋宇署每年選600棟發出強制驗樓通知。

甯漢豪又表示,政府計劃修訂《建築物條例》,將大型樓宇維修工程由現時的二級小型工程升格為一級小型工程,屆時除承建商外,亦須聘請獨立於承建商的第三方專業人士,負責監工及提交施工及安全計劃予屋宇署備案,並加強屋宇署的抽查及執法權力。

多名議員在會上就業主立案法團運作提出關注。實政圓桌莊浩鋒建議,授權票須在管理公司職員見證下簽署,並由政府核實真偽,以防止圍標。工聯會鄧家彪則認為政府方案仍屬溫和,建議限制授權書僅作出席用途,不可用於投票。

政府表示,涉及制度改革的法例修訂工作,計劃於今年下半年提交立法會審議,而部份加強招標及監管措施,則有望透過行政方式率先推行。@

--------------
記得那一天
也繼續過好每一天
--------------

📌 2025大事回顧👇🏻
https://hk.epochtimes.com/tag/回顧2025

🔔下載大紀元App 接收即時新聞通知:
🍎iOS:https://bit.ly/epochhkios
🤖Android:https://bit.ly/epochhkand

📰周末版實體報銷售點👇🏻
http://epochtimeshk.org/stor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