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最高法院周五(12月5日)宣布,將審理特朗普總統限制出生公民權行政令的合憲性。

特朗普在今年1月20日重返白宮的第一天就簽署了這項行政令,規定在美國領土上出生的嬰兒,如果父母雙方都不是美國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綠卡持有者),將不再自動獲得美國公民身份。

下級法院一致裁定總統令違憲

在特朗普總統任期近一年後,這項行政令仍未生效。原因是該總統令引發了十多宗法律挑戰,迄今為止,所有審理此案的法院都裁定,總統令違反了憲法第14修正案的出生公民權保障條款。

今年7月,總部位於三藩市(San Francisco)的第九巡迴上訴法院站在了華盛頓州、亞利桑那州、伊利諾伊州和俄勒岡州等原告一邊,阻止了該總統行政令的實施。

同月,新罕布什爾州康科德(Concord)的聯邦地區法官約瑟夫·拉普蘭特(Joseph Laplante)接受了一個代表所有可能受該總統令影響的嬰兒提起的集體訴訟,並下令在全美範圍內禁止執行該行政令。

最高法院周五決定,將審理由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CLU)、全國有色人種協進會法律辯護和教育基金(NAACP Legal Defense & Educational Fund)、民主捍衛者基金(Democracy Defenders Fund)和亞裔法律核心組織(Asian Law Caucus)律師提起的集體訴訟案。預計大法官們將在當前審期內聽取辯論,並在明年6月底前發布最終裁決。

政府立場與憲法爭議

特朗普政府的副總檢察長紹爾(D. John Sauer)在向最高法院提交的請願書中表示:「下級法院的裁決導致總統及其政府的一項至關重要的政策失效,其方式損害了我們的邊境安全。這些裁決在沒有合法理由的情況下,將僅屬於美國公民的特權(即孩子獲得公民身份的權利)授予了數十萬不符合資格的人。」

反對者辯稱,憲法第14修正案的公民權條款規定:「所有在美國出生或歸化的人,並受其管轄的,都是美國和他們所居住州的公民。」該修正案於1868年在內戰結束奴隸制後獲得批准。

特朗普政府一方則指出,「受其管轄」這一短語意味著,僅僅在美國出生這一點,並不足以讓其自動獲得公民身份。政府認為,公民身份應僅授予那些「宣誓效忠」美國的人的子女,這種效忠只能在「合法定居」後建立,即在美國合法、永久居住並有意留下來。

政府還表示,向幾乎所有在美國領土上出生的人授予公民身份,等於為非法移民提供了激勵動機,並導致了「生子旅遊」現象,即外國人前往美國生育,以便讓其子女自動獲得公民身份。

法律先例與反對意見

反對總統令的一方指出,最高法院在1898年「美國訴黃金德案」(United States v. Wong Kim Ark)中已經解決了出生公民權問題,該案的判決長期以來被解釋為:保障在美國出生的非公民父母的子女有權根據第14修正案獲得美國公民身份。

此外,國會在1940年通過的法律(後被納入1952年《移民和國籍法》)編纂了公民權條款的語言,並採納了第14修正案承諾自動出生公民權的理解。

美國公民自由聯盟全國法律主任Cecillia Wang表示:「任何總統都不能改變第14修正案對公民身份的基本承諾。150多年來,在美國領土上出生的每個人,從出生起就是公民,這一直是法律和我們的國家傳統。我們期待在本屆最高法院任期內一勞永逸地解決這個問題。」

最高法院今年6月曾以6比3的裁決削弱了聯邦法官發布全國性禁令的權力,但該裁決並沒有涉及特朗普總統令本身的合法性。此次受理該案,標誌著最高法院將對這一重大憲法問題作出最終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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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香港人彼此扶持走過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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