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二(9月2日),一名聯邦法官裁定特朗普總統在加州部署國民警衛隊和少量海軍陸戰隊員的行為違法。今年夏天,為應對加州當時爆發的騷亂和抗議活動,總統下令部署國民警衛隊維持秩序,遭到當地政府的反對。

在一份長達52頁的裁決意見中,三藩市美國地區法官查理斯‧布雷耶(Charles Breyer)說,審判證據證明,特朗普政府系統性地使用武裝士兵和軍用車輛在洛杉磯及其周邊地區設置警戒線和交通封鎖線、進行人群控制,並以其它方式展現軍事存在。

「簡而言之,被告(特朗普及特朗普政府)違反了《治安官動員法》(Posse Comitatus Act)。」布雷耶說。

這一擁有近150年歷史的法律規定,軍隊通常不得參與國內執法。

今年6月,加州洛杉磯因反對特朗普政府的移民執法行動而爆發大規模騷亂。特朗普當時下令在洛杉磯部署國民警衛隊,以支持加州聯邦當局執行移民突襲行動。但這一舉動遭到加州州長紐森(Gavin Newsom)的反對。

紐森隨後提起訴訟,指控這些軍隊違反了美國長期以來的規範以及《治安官動員法》。

在此案的審判期間,負責監督加州國民警衛隊活動的斯科特‧謝爾曼(Scott Sherman)少將作證說,士兵們接受了如何遵守《治安官動員法》的訓練。布雷耶稱,這證明該法律與本案相關,但特朗普政府表示,該法律不適用於本案,因為這些國民警衛隊是在保護聯邦官員,而不是在執法。

布雷耶在裁決意見書中寫道:「特朗普總統和海格塞斯部長已表示,他們打算在全國其它城市部署國民警衛隊執行聯邦任務……從而建立一支以總統為首的國家警察部隊。」

他還表示,特朗普政府有意在洛杉磯部署國民警衛隊和海軍陸戰隊,以在那裏建立軍事存在並執行聯邦法律。他稱,這一行為「嚴重違反」了禁止使用軍隊進行國內執法的聯邦法律。

布雷耶在裁決中表示,為防止在加州再次發生違反《治安官動員法》的情況,禁止總統特朗普和國防部長海格塞斯在加州使用軍隊進行逮捕、搜索、扣押、安全巡邏、交通管制、人群控制、防暴、證據收集、審訊,或充當線人。

該法官的裁決將於9月12日生效,以便特朗普政府有時間提出上訴。

這一裁決僅適用於禁止特朗普政府在加州動用國民警衛隊,而非全國範圍內適用。布雷耶法官沒有在裁決中要求國防部撤回仍駐紮在洛杉磯的300名國民警衛隊士兵。布雷耶指出,政府並未被禁止根據《治安官動員法》動用軍隊,並寫道,他們可以繼續以法律允許的方式保護聯邦財產。#

-------------------
局勢持續演變
與您見證世界格局重塑
-------------------

🔔下載大紀元App 接收即時新聞通知:
🍎iOS:https://bit.ly/epochhkios
🤖Android:https://bit.ly/epochhkand

📰周末版實體報銷售點👇🏻
http://epochtimeshk.org/stor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