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仍在參與迫害法輪功的警察:

我到美國已是第十個年頭了。這十年裏,沒有一個美國警察,因為我修煉法輪功,找過我一次麻煩。

昨天晚上,我做了一個夢:夢見我在中國大陸,坐在一輛大巴上。大巴正在下坡,司機突然煞車,我身子往後一仰,差點摔倒。原來,大巴被幾個警察攔住,警察要到車上抓我,我一下子驚醒了。

這個夢促使我給你們寫這封信,跟你們說一說我的心裏話。

我是從1995年5月3日開始修煉法輪功的,到1999年7月18日,4年零兩個多月,沒有一個中國警察因為我修煉法輪功找過我任何麻煩。

為甚麼?

因為我修煉法輪功之後,不僅身體好了,沒有花中紀委監察部1分錢醫藥費,而且我嚴格按「真、善、忍」做好人,我的工作深得中紀委監察部領導的信任和器重。

1999年7月19日,當時的中共黨魁江澤民正式作出取締法輪功的決策。當晚,我正在家裏吃飯,一個警察到我家看了看,就走了。這是我修煉法輪功之後,第一次有警察登門。

這天晚上,我做了一個清晰的夢,夢見我第二天將被「隔離審查」。

1999年7月20日早晨,我起床後,跟妻子講,我今天將被「隔離審查」。然後,我找出出差用的旅行包,將換洗的衣服、牙膏、牙刷、剃鬚刀、毛巾等裝進去。吃過早飯,我拿著旅行包,坐中紀委的班車上班。

一進中紀委大樓,就有人通知我到領導辦公室開會。領導說,有一個重要文件,需要幾個人,集中到一個地方,專心修改,馬上出發。

在中紀委大樓門前等車時,我對帶隊領導說:「我知道,根本不是甚麼修改文件,而是對我『隔離審查』。」這位領導吃了一驚,連忙問:「你怎麼知道?」我笑而不答。


之後,我們一車人被拉到位於北京市大興區的中紀委監察部北京培訓中心。到達目的地不久,北京市公安局的幾名警官到來,把我一個人帶上警車,再開回市里,對我的住所和我在中紀委大院內的辦公室進行搜查。

當晚,一位中紀委官員宣布:對我實施「兩規」,即「隔離審查」。在審查我的專案組裏,有一個北京市公安局的警官。

我被「隔離審查」4個半月。審查來審查去,沒有發現我有1分錢的經濟問題,沒有發現我有任何不正當男女關係,也沒有發現我有任何工作上的違紀違法問題。

我唯一的問題是,在法輪功問題上,向江澤民講了真話,冒犯了江澤民的絕對權威。

具體地說就是:1999年5月7日,我寫了致江澤民的信《法輪大法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以掛號信方式,寄給了江澤民。

1999年12月2日,我被開除黨籍、辭退回家。從此,我成為公安部重點監控對象,受到公安機關長時間沒完沒了的監控。

到了2004年,我親歷的一系列反常現象促使我反思。此後,就法輪功問題,我寫了許多信,以掛號信方式,寄給中共迫害法輪功的元兇江澤民等從最高層到最基層的官員。

比如,2007年1月22日,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的第八個年頭,我重寫了致江澤民的信《法輪大法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以掛號信方式,寄給江澤民,當時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最大幫兇,中共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書記羅干,北京市西城區德勝街道辦事處610辦公室官員韓軍。

我還將此信寄給胡錦濤等十六屆中共政治局常委,習近平等29位十六屆中央委員,宋平、萬里、喬石、朱鎔基、李瑞環、尉健行、葉選平、候宗賓、曹澤慶、徐青、劉麗英、傅傑、彭吉龍等13位前中共政治局和中紀委監察部領導,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警官楊金方。

經查詢,我寄給江澤民、羅干、韓軍的信全部妥投。

我的這封信是對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的全盤否定。

如果法輪功是江澤民所說的X教,如果1999年7‧20江澤民發動鎮壓法輪功是對的,如果中共法院以刑法第300條給法輪功學員定罪是對的,那麼,韓軍、羅干、江澤民收到這我的掛號信之後,他們的第一反應應該是甚麼?

在收到我的信的當天,他們應該立即要求北京警察把我抓起來。

但是,在收到我的信的當天,無論是韓軍,還是羅干,還是江澤民,都沒有要求北京警察把我抓起來。

2007年3月初到4月初,近一個月的時間裏,我騎單車,親自到北京市西城區德勝街道辦事處610辦公室,給610辦公室官員韓軍送了十多封信。每送一封信,我都請韓軍親筆寫一張收條。韓軍都按我的要求用鋼筆寫了收條。

如果上述致江澤民的信《法輪大法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存在違法問題,那麼,我到610辦公室給韓軍送信,等於「自投羅網」。而韓軍正好可以立即通知警察把我抓起來。

但是,韓軍沒有通知警察抓我。

為甚麼當時韓軍、羅干、江澤民沒有立即要求警察把我抓起來?因為他們都知道:江澤民發動鎮壓法輪功是錯的。

2008年7月11日,北京第29屆奧運會開幕前夕,上述致江澤民的信寄給江澤民、羅干、韓軍534天後,我被北京警察抓進看守所。

我這時被捕,不是因為我致江澤民的信有任何違法問題,而是當時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最大幫兇,中共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書記周永康,為了所謂奧運「維穩」,而下令抓我的。

2008年11月19日,被關押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東一區102監室內的我,寫了致時任中央軍委主席胡錦濤的檢舉信《關於依法逮捕周永康的建議》,上交解國建(音)警官,解國建警官立即上交北京市公安局預審員竇崢(音)。

這封檢舉信有三個特別之處:

第一,檢舉對象是當時中共公、檢、法、司的最高領導,中共迫害法輪功的最高總指揮,中共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書記周永康。

第二,信中,詳細列舉了我就法輪功問題寫給江澤民、羅干、韓軍等的許多信。

第三,信末,我不僅提出依法逮捕周永康,還白紙黑字向周永康索賠物質和精神損失不得少於1,000萬元人民幣。

如果法輪功是江澤民所說的X教,如果1999年7‧20江澤民發動鎮壓法輪功是對的,如果中共法院以刑法第300條給法輪功學員定罪是對的,那麼,我的這封信就是我的犯罪證據。

如果我的檢舉不是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那麼,這封檢舉信還是我誣陷、敲詐勒索「黨和國家領導人」周永康的犯罪證據。

但是,北京市公安局預審員竇崢、北京市西城區檢察院檢察官陸俊釗、北京市西城區法院法官徐麗文、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法官賈連春,都沒有認定這封檢舉信是我的「犯罪證據」;也沒有認定我誣陷、敲詐勒索「黨和國家領導人」周永康。

為甚麼?

因為他們都知道:江澤民鎮壓法輪功是錯的。

2010年9月9日、9月11日,被關押在北京市前進監獄第一分監區內的我,寫了10封必須承擔法律責任的檢舉信,上交副監區長柳剛。檢舉對象包括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法官賈連春等,檢舉內容包括賈連春法官利用偽造的證據栽贓陷害我等。柳剛竟然以「這裏是監獄」為由,將10封信全部非法扣押。

2011年11月,就柳剛非法扣押我的檢舉信,我寫了致前進監獄副監區長薛英奎的檢舉信,上交十一分監區副指導員任洪勝,任洪勝上交十一分監區指導員劉光輝。信末,我強烈要求依法查處柳剛的嚴重違紀違法行為,同時要求柳剛必須賠償我的物質和精神損失不得少於1,000萬元人民幣。

如果我的檢舉不是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而是誣陷、敲詐勒索獄警柳剛,那麼,前進監獄的領導完全可以依法把我告上法庭,並請法官給我加刑。

但是,前進監獄領導,包括第十一分監區指導員劉光輝,副監獄長薛英奎,監獄長段柄川,都沒有依法把我告上法庭。

為甚麼?

因為他們無一人敢跟我對簿公堂。

這裏,我必須說明的是,我之所以向周永康索賠1,000萬元人民幣,向柳剛索賠1,000萬元人民幣,不是為了錢,而是第一,證明我是對的;第二,以巨額索賠這種特殊方式,促使公、檢、法、司的相關官員,依法在法庭上質證、查實我提出的偽造證據問題。

但是,面對我的巨額索賠要求,公、檢、法、司的相關官員,無一人敢依法、公開、公平、公正地回應。

為甚麼?

因為周永康對我的迫害,江澤民發動的對法輪功的迫害,沒有任何法律依據,全都是知法犯法,執法犯法,欺上騙下,兒戲法律,玩弄法律,踐踏人權。

我親歷的刑事訴訟全過程已充份證明: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是完全錯誤的。

2013年7月10日我出獄後,到我2015年1月22日出國前,一年半的時間裏,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德外派出所,沒有一個警官找過我一次;北京市610辦公室、北京市西城區610辦公室、北京市西城區德勝街道辦事處610辦公室,沒有一個610辦公室官員找過我一次。

出國前,我將我辦理出國護照、赴美簽證的情況,以寄掛號信的方式,向習近平,向時任中央書記處書記、中紀委副書記趙洪祝,中紀委辦公廳主任劉明波,中紀委辦公廳辦公室主任陳浩,講得一清二楚。

2015年1月22日,我持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簽發的護照,從北京機場離境,搭乘美國聯合航空公司的飛機,飛抵美國。

今年是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25年。至今,法輪功不僅沒有被打倒,相反洪傳到了亞洲、歐洲、北美洲、南美洲、澳洲、非洲的156個國家和地區。

為甚麼中共以舉國之力持續25年打不倒法輪功?

25年前,我的體會是:法輪大法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25年後的今天,我的體會是:法輪大法是於個人、於家庭、於社區、於國家、於人類有百利而無一害的正道大法、高德大法、佛家修煉大法。

善惡有報是天理。

25年來,一批接一批參與迫害法輪功中共官員,像秋風掃落葉一樣,遭到惡報。

曾經當過公安部副部長、中央610辦公室主任、被稱為中共「頭號酷吏」的傅政華,是中國警察中迫害法輪功最壞的「政治打手」之一。

今天,傅政華在哪裏?在秦城監獄。2022年9月22日,傅政華被判死緩,死緩減為無期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25年來,通過法輪功學員持續不斷講真相,相當多的警察明白了「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的真相,或不再參與迫害法輪功,或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少一事不如沒事,或上面布置下來了,應付一下了事,或暗中幫助大法弟子,有的甚至走上修煉法輪功之路。

今天仍在參與迫害法輪功的警察,請你們認真看一看我的親身經歷,靜下心來仔細想一想我講的有沒有道理。

我奉勸你們一定要以傅政華等為戒,不要再迫害法輪功,在老天爺對迫害者最後的大淘汰到來前,為你們自己、為家人、為子孫後代留一條後路。

2024年6月19日於美國紐約#

大紀元首發

本文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並不一定反映《大紀元時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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