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大陸一男子和家人一起入住北京王府井希爾頓酒店,開了2間房,住了3晚。因晚上未回房間睡覺,被酒店懷疑轉讓了會員價房間,多收其3000元(人民幣,下同)差價。湯先生則質疑酒店監控顧客行蹤、侵犯私隱。

日前,大陸一男子爆料稱,今年5月9日,他與家人在北京王府井希爾頓酒店前台辦理入住時,被要求簽一份承諾書,承諾在該酒店住宿期間不得違規轉讓會員禮遇。該承諾書針對「希爾頓榮譽客會成員」,規定稱若被發現違規轉讓會員禮遇情況,酒店將會收取每晚500元的差價費用。

該男子說,退房後,該酒店工作人員致電錶示,酒店通過監控查看到他並未在夜晚入住房間,根據承諾書內容要加收他500元/房/晚的額外費用,2間房3天一共多扣了3000元。

5月28日、29日,大陸多家媒體報道該男子的遭遇。「上游新聞」報道,該男子姓湯,他表示,自己當時以鑽卡會員身份入住北京王府井希爾頓酒店,入住時被要求簽署《承諾書》。他解釋說,房間是自己本人入住,並未轉讓任何會員權益,因當時在倒時差,所以晚上出門,白天在酒店休息。他認為,自己只是沒有在夜間入住房間休息,何時回房休息是自己的人身自由,酒店因此扣款不合理。

他還質疑北京王府井希爾頓酒店的《承諾書》「是否屬於霸王條款」?酒店監控客人是否夜間入住是否侵犯消費者的私隱權、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強制性扣款3000元作房費,沒有經過消費者同意,就是屬於罰款,應在帳單或發票上註明,但酒店方寫的卻是房費,「不是侵犯消費者權益嗎」?

對此,酒店工作人員稱,工作人員調監控發現顧客夜不歸宿,懷疑其轉讓會員價房間,讓其補差價是保護其他會員權益等。

湯先生對酒店的解釋並不認可,向希爾頓集團發送電子郵件披露自己的遭遇。5月25日,湯先生表示,已收到希爾頓集團發來的英文電子郵件回信,3000元已被原路退回。集團還在自己接下來的行程中贈送了一些額外禮遇。他說,從回信看,希爾頓酒店集團認為涉事酒店的「罰款」依據並不充份,「我對於集團公正客觀的決定表示尊重和肯定」。

網民留言也質疑涉事酒店做法。「確實有高級別會員售賣權益的,但是酒店監控客人真是太過份了。」「夜不歸宿被罰?哪個酒店會因為這罰客人的款?」「住個酒店還被監控,誰還敢住你們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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